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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過去,人們對在他人危難之際挺身而出、見義勇爲常常存在這樣或那樣的顧慮。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公開發布市公安局等九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見義勇爲人員權益保護的實施辦法》,對見義勇爲人員的生活保障、醫療保障、住房保障多方面規定了優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明確,非本市戶籍、榮獲國家級或市級見義勇爲榮譽稱號的可以將本人及其配偶、18週歲以下子女戶口遷移到本市落戶。本人具有本市戶籍但其配偶、18週歲以下子女爲非本市戶籍的,可以將其配偶、18週歲以下子女戶口遷移到本市落戶。
《辦法》提出,在醫療方面,因見義勇爲負傷的人員臨牀救治需要用血的,免交用血互助金。因見義勇爲負傷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當由加害人或責任人承擔。無加害人或責任人,加害人或責任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造成不能及時支付醫療費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1.有工作單位且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工傷保險,並經人力社保部門確認爲工傷的,其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有工作單位但所在單位未參加職工工傷保險的,其醫療費用由所在單位按職工工傷醫療待遇解決。3.無工作單位但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其醫療費用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解決,不足部分由行爲發生地的區縣政府解決。4.無工作單位且未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以及非本市人員在津見義勇爲負傷的,其醫療費用由行爲發生地的區縣政府解決。5.先行解決醫療費用的單位有向加害人或責任人依法追償的權利。
在生活保障方面,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見義勇爲人員及其家庭,由其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符合相關條件的還可申請相應的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民政部門負責因見義勇爲致孤人員的安置工作,屬於城市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範圍的優先安排到福利機構供養,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納入農村五保供養範圍;對致孤兒童,納入孤兒保障體系,按照相關標準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致孤兒童的醫療保障,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覆蓋範圍,符合條件的優先給予救助,參保費用可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決。見義勇爲人員所得獎金或者獎品按照現行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卹金、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在就業方面,本市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見義勇爲人員優先納入國有企業等就業援助範圍,予以重點支持,幫助其就業、再就業。政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見義勇爲人員上崗就業。見義勇爲人員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稅務、質監等有關部門要優先依法辦理證照,減免有關費用。此外,《辦法》還對因見義勇爲犧牲人員的撫卹補助辦法、榮獲國家級或市級見義勇爲榮譽稱號的個人的住房保障辦法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