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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男子經過共同預謀,多次合夥盜竊小區樓棟頂層電梯設備間內的空調,涉案數額巨大。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三年六個月、一年六個月。
被告人劉某、郭某、趙某系外地來津務工人員。2012年11月,劉某夥同錢某(在逃)預謀後來到本市某小區內,採用隨身攜帶的撬棍、鉗子等工具將小區樓棟頂層電梯設備間撬開後拆卸空調的方式,盜竊該小區空調12臺(經估價價值人民幣33984元);劉某還夥同郭某、趙某等人經過預謀,先後來到本市兩小區內,分別盜竊小區頂層電梯設備間內的空調2臺(經估價價值人民幣6868元)、空調4臺(經估價價值人民幣7877.6元)。2012年12月中下旬,劉某夥同郭某經過預謀,先後兩次到本市兩小區內,分別盜竊小區頂層電梯設備間內的空調7臺(經估價價值人民幣26040元)、空調6臺(經估價價值人民幣22100元)。
上述盜竊空調除一臺被趙某留作己用外,其餘全部變賣,所得贓款被三名被告人揮霍。本案由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劉某、郭某、趙某在開庭審理中均無異議,表示認罪。法院經過審理,並考慮到被告人到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