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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父親:夫妻倆平常會打罵孩子
◎女孩同學:女孩曾因車禍頭部受傷
◎當地警方:女孩年幼不予立刑事案
□家屬講述
男童不見蹤影女孩陪奶奶找人
11月25日,重慶男童原原(乳名)墜落當天,奶奶推著玩具車准備帶他出門。“原原有個姐姐,今年4歲,在附近上幼兒園。”奶奶說,每天4點左右,她都會帶著原原一起去接小孫女,順便讓孫子出去逛一逛。電梯剛落停在1層時,奶奶先邁了出來,因為三輪玩具車卡在了電梯口,奶奶便去扶了一下車子。此時,一名10歲左右的小女孩走入了電梯,片刻的功夫,電梯門便關上了。
“我當時就急了。”奶奶說,她不停地按電梯按鈕,但電梯口的數字顯示屏顯示,電梯一直行駛至25層,中間未有停留。電梯再落回來時,裡面空無一人。此時的奶奶更為焦急,立即鑽進電梯,直接來到25層。奶奶發現,電梯門右側的3戶房間都關著門,而左側的3戶房間有一間門是開著的,剛剛和原原一同消失在電梯裡的小女孩就在房間裡。
“我哭著對小女孩喊,我的娃娃呢,你看到我的娃娃了嗎?”奶奶說,她一邊說,一邊揮手拍著雙腿,招呼小女孩出來。小女孩一邊從屋內往外走,一邊對她說,“剛纔好像有個男孩抱走了小娃娃”。據奶奶回憶,雖然她當時很著急,但小女孩不慌不忙,還讓她等等,把門關上了再走。
小女孩走出房門後,和奶奶一同進入了電梯。奶奶稱,在電梯裡,小女孩一面拍著她的肩膀,一邊說:“娘娘您別著急”。當時她根本沒法想像到底發生了什麼,只是一直不停地問,孩子去哪兒了,哪個小男孩抱走的。“因為我從始至終從未見過有小男孩進入電梯,而且電梯從一層昇至25層的過程中,也從未停過。”奶奶說,她帶著哭腔一直不斷地詢問小姑娘,但小姑娘一直不說話。
奶奶去看監控 女孩走向樓後方
從電梯出來後,奶奶一路小跑著奔向西側的物業,而小女孩也尾隨其後。沒跑幾步路,小女孩從二號樓西側的籃球場邊向樓後方走去。“我當時也沒顧那麼多,心想著被男孩抱走了,就趕緊去物業公司找監控。”
奶奶來到物業後,要求物業公司查看電梯內的監控錄像,但物業管理人員單獨去一間屋子內查看,讓她在外面等候。在她等候的同時,她還一直跟物業外面的業主們說,自己的孩子丟了,如果看到有人抱走,一定要攔住。
幾分鍾後,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奶奶,監控錄像中並沒有什麼異常,電梯內沒有人。“我不信,要求他們繼續查,監控時間往前移了十分鍾後,纔知道出事了。”奶奶說,物業人員當時查看的是4點20分左右的視頻,而事發時間是4點10分左右。視頻中,陪同奶奶一起下樓的小女孩,在電梯門剛剛關上的一剎那,就將小原原舉起摔在了地上,並用腳踢原原的頭部。幾番摔打之後,電梯門開啟,小女孩將原原扔出門外,自己也走了出去。此時,電梯門關閉,視頻部分截止。
樓後找到男童 女孩站在人群外
此後,奶奶瘋了似的跑出了物業,向他們居住的2號樓跑去。當她跑至2號樓側面時,便看到了樓後面圍著一群人。“直覺告訴我,娃娃就在那裡。”奶奶說,她跑進人群後發現,一個保安正抱著她的孫子坐在路旁的椅子上,當時孫子滿臉是血,右側的眼睛已經鼓了出來。因為打120沒打通,一名好心人開著白色的車,帶著奶奶和保安直接去了區醫院。
“在上車之前,我最後一次看到了那個小女孩。”奶奶說,她就站在人群外面,仍是不慌不忙,也沒有逃跑的意思,但是因為當時情況緊急,根本沒顧得上那個小女孩。在去醫院的路上,她纔打電話通知原原在外打工的父母:“你們快回來吧,娃娃出事了。”奶奶說,這是她打給原原父親的第一句話。
□男童傷情
仍未脫險 計劃下周手術
昨天下午兩點半左右,京華時報記者趕到重慶市兒童醫院,證實原原正在神經外科重癥監護室內55床接受治療。護士告訴記者,目前原原的家屬每天可以來探望兩次,但關於原原的傷情,該護士稱並不能過多透露。
據原原的父親李先生介紹,事發當天的傍晚,原原就從區醫院轉到市兒童醫院,當時區醫院給出的病情鑒定稱原原頭顱病危狀態。到達市醫院後,原原一直處於昏迷狀態,直到12月3日下午5時左右纔蘇醒。
“目前市兒童醫院並沒有給我診斷證明,只是醫生口述病情。”李先生說,原原存在硬腦膜破裂和右腦花散列兩處腦部傷,除此之外,原原的肺部有挫裂傷,出現過氣胸,但目前吸釋比較好。由於右側腦部受損嚴重,原原目前左手活動能力幾乎為零。
“醫生說孩子現在生命體征平穩,但不能說脫離生命危險。”李先生說,直至目前,院方未給孩子做手術。原本預計昨天給原原手術,但目前原原的意識還不夠清晰,身體的免疫力太弱,不夠手術條件,只能將手術時間推遲至下周。在手術前,原原因為血液中血紅蛋白較少,一直處於輸血狀態,而且院方派有專門的醫護人員監護原原,並定制了營養餐,配合原原治療。
家屬表示,醫生跟家屬表示此次手術風險極大。
女孩家長送來7.8萬藥費
據原原的奶奶介紹,事情發生後,孩子的父親主要住在重慶市區照顧孩子,而她和孩子的母親負責處理與小女孩家屬之間的溝通問題。
“我總共見過小女孩父親4次,都是在派出所。”奶奶說,到目前為止,對方一共支付他們藥費7.8萬。事發當天晚上,小女孩的父親交給他們兩萬元,因為治病的錢過多,這些遠遠不夠,對方答應第二天再湊3萬元。事發後第二天,小女孩的父親稱沒那麼多錢,只有一萬八,給完錢便走了。
第三次是在上周五(11月29日),女孩的父親拿出了2萬元。
“今天(5日)下午5點前,女孩的父親又拿來了2萬,說這是最後一筆錢了。”奶奶說,當她質問對方原原的命要不要救時,對方告訴她,該治就治,但他沒有多餘的錢了。她告訴小女孩的父親,“你把你的房和車抵押給銀行,也得先救孩子的命”,對方回答說不可能,房子和車子是辦按揭買的,現在還欠著銀行的錢。
奶奶稱,每次見女孩父親的面,對方都沒有任何表示,很木然。昨天下午的見面中,奶奶稱,對方讓他們去打官司,女孩家長是不會再管了。“我說我們沒錢打官司,他卻說,只要贏了,錢就有了。”奶奶說,原原的父母就是在建築工地打工的人,現在確實沒有那麼多錢,對方的麻木不仁,讓她不能理解。
原原的父親透露,截止到昨天下午,已經花費5萬餘元了,而且醫生告訴他,後續治療的費用不可估計。“不過還是好心人多,現在網上的愛心捐助已經有6萬了,謝謝大家。”
□關注焦點
>>男童家屬
懷疑女孩將男童扔下
“我懷疑就是小女孩把原原扔下來的。”奶奶說,她第一時間坐電梯追至25層後,發現小女孩家的門打開著,她懷疑小女孩扔孩子時沒來得及關門。此外,每家的陽臺結構一樣,護欄都是由鐵欄杆和有機玻璃組成,按照護欄高度,原原靠自己根本夠不到。而且,鐵欄杆與有機玻璃之間的間距,不足以原原側身出去。原原被發現的墜落地,就是在小女孩家陽臺下的位置。
奶奶稱,小女孩和她一起下樓後,轉身跑向了樓後方。“我懷疑她是想把原原挪個位置。”奶奶說,原原墜落後的位置是草坪中的植被上,但被大家發現時卻是在草坪北側水泥甬路上,是被別人換過位置。而且,草坪南側是樓體的牆根,地上也有很多血跡,她懷疑小女孩最開始是想把原原放在樓體的牆根下,但可能是那邊有人,纔換了地方。
“我們報了案,但警方說對方孩子年齡太小,僅為10歲,不能立案。”奶奶說,現在只能等待司法的公正了。
男童李先生說,他至今未見到過小女孩的父母。事後打聽得知,倆人均在川維化工廠的一個下屬公司工作,雖然他們未來過醫院,但他們單位的同事拿著水果來醫院看望過。“聽說事情發生後,小女孩的母親便帶著小女孩離開了重慶,到了新疆。”李先生說,這種逃避的態度,讓他很不能接受。
>>女孩父親
男童受驚嚇 自己墜樓
昨天,女孩父親李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並不認同關於女兒故意將男童摔下25樓的指控。“經警方調查,當時女兒和男童在陽臺,有踢打的動作,但並未故意將男童摔下。”
至於男童墜樓的原因,李先生表示,事發時傳出幾聲狗叫,“男童受驚嚇自己墜樓”。
李先生稱,女兒平常很喜歡小孩和小動物,“但表達方式有問題”。李先生說,事發後他問女兒為什麼要踢打男孩,“女兒說男孩跟她做鬼臉、不友好”。李先生認為,傷害男童只是女兒表達感情的方式,“她希望男童對她笑,對她友好”。
李先生稱,自己和妻子平常會打罵女兒,多少對女兒的性格有影響。事發後,女兒一直哭鬧,目前已被妻子帶至新疆安置。
李先生表示自己事發後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也樂意男童家屬到法院起訴,“會積極配合後續賠償工作,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記者調查
>>鄰居
新小區居民互不熟悉
昨天下午6點左右,京華時報記者來到事發地點:鵬運左岸小區2號樓2單元。樓下,聚集有20餘名居民,均是該樓內的住戶。談起涉事女孩及其家人,居民都稱不認識。小區是新小區,居民都搬進來不久,互相之間並不熟悉。女孩的父母開車進出,也見不到幾面。
隨後,記者來到25層,試圖尋找小女孩家人,但該樓層入住率並不高,其他居民所指認的涉事人家的門,記者敲了幾次未有人回應。此後,記者來到該小區的物業公司,試圖了解一下涉事小女孩一家的基本情況,但工作人員只透露小女孩家共5口人,除了小女孩一家三口外,還有一對老人。
2號樓2單元樓北側,是原原墜樓所在地。據居民指認,原原最先被發現時,是在草坪旁的水泥路上,但原原墜落點是草坪內的一片較矮的植被上。經觀察,這一片綠色植被,直至現在還有一片被砸過的圓坑。植被旁的一棵樹,有幾根斷裂過的枝杈,經居民指認,是原原墜落時所致。
>>同學
女孩曾因車禍頭受傷
昨晚,桃園小學劉校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小女孩已在事發後向學校主動申請轉學。直到12月2日,校方纔得知女孩摔男童的事。校長從班主任處得知,她與同學都能友好相處,案發前,老師們也並沒有發現她有異常之處。
女孩的同學告訴記者,女孩事發前兩三天曾經說過想要把一個嬰兒放在包裡,從樓上摔下去。此前該女孩還有把蝸牛捏碎吃掉等異常行為。
據同學介紹,女孩出過車禍並頭部受傷,她的父親也曾到學校來跟老師溝通過這個情況,希望老師和同學多多關照。
□最新進展
>>警方通報
女孩稱陽臺逗玩致墜落
長壽警方昨晚通報:經調查走訪、調看小區視頻監控錄像,警方已初步查明事件情況。
經查,11月25日16時10分,該小區一住戶家10歲女孩李某放學回家,至小區2棟2單元電梯時,遇原原與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將原原抱起,電梯門自動關上。電梯監控視頻顯示,李某在電梯裡對原原進行了毆打。
據李某陳述,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後將原原抱至陽臺欄杆上逗玩,致原原從陽臺欄杆墜落。
原原奶奶看到電梯直接運行至25樓停下,遂趕至25樓尋找,遇李某從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詢問原原下落,李某謊稱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與原原奶奶一同乘電梯下樓尋找。下樓後兩人分行,李某繞行至原原墜落處,將灌木叢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後返回自己家中。原原奶奶徑直到小區保安處調看監控視頻。
公安機關已及時將調查結果向雙方當事人及其監護人進行了通報,因行為人李某只有10歲,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
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業職工,事發時,家中只有放學回家的李某一人。12月2日,李某母親調至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臨行前,辦案民警將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師進行了當面告知。
>>區政府通報
區法院已受理民事訴訟
昨日,長壽區政府發言人表示:一是對發生此事深感痛惜,感謝社會各界與網友的關心,責令李某監護人依法履行法定責任,截至目前,李某監護人已支付原原醫藥費7.8萬元。二是積極協助醫院盡全力做好對原原的救治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三是在前期調查的基礎上,繼續責成區公安部門進一步核查事實,依法處理。四是責成區教育部門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嚴防類似事故的發生。五是司法等相關部門為原原方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原原方依法維權。12月4日,原原家人已向長壽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專家說法
>>心理專家
女孩受過類似暴力傷害
針對這起事件,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出現這樣的暴力事件肯定是有原因的。宗春山介紹,一般兒童的攻擊行為主要是挫折性的、報復性的、游戲性或者叫惡作劇性的,從這個女孩殘忍的、暴力的過程可以看到,她一定是遭受過類似的暴力傷害。
此外,宗春山表示,暴力傷害可能跟她的性別有關系。“她的父母可能更希望生個男孩,但生的是個女孩,所以她會把這樣的憤怒轉嫁到一個陌生的、替代性的對象上去,這樣的暴力行為背後一定有其深層次的原因,女孩的心理發生了嚴重的扭曲。”
關注女孩的經歷更重要
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強調,女孩的成長環境肯定有問題,關注女孩的家人和她的經歷比關注她本人更重要。李玫瑾說,女孩的行為顯然是一種情緒性行為,她在家裡肯定有氣,(這種行為的)動力來源於哪裡是值得關注的,“具體原因還是需要等待警方調查”。
>>法律專家
女孩年幼不承擔法律責任
知名刑訴法專家洪道德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是14周歲,根據媒體報道,當事女孩只有十一二歲,因此,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女孩均不承擔,且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也不能轉移。
“無論能不能證實男童是否由女孩從高層摔至樓下,女孩因不具備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都不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洪道德說,因沒有人需要在事件中承擔刑事責任,此事不能視為刑事案件,只能算作有社會危害性的事件。
洪道德介紹,按照法律規定,孩子的監護人有義務監護其不做有害他人、有害社會的事情,現在女孩做出了有害他人和社會的事情,意味著監護人沒有盡到責任,法律視同監護人給別人造成損害,由監護人來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道歉、賠償等。文/京華時報記者孟凡澤劉曉旭圖/京華時報記者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