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在前天張藝謀工作室發聲承認超生之後,昨天,又有媒體曝出張藝謀三子女均已在2012年上了戶口。消息一出立刻引來網友質疑,稱張藝謀“特事特辦”,還有人算出此次張藝謀超生至少要罰2.4億。
2.4億怎麼算出來的?
張藝謀所稱的“處罰”與計生部門所稱的“查處”,其結果均是指張藝謀和妻子陳婷要為他們在中國的違法生育行為,繳納社會撫養費。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男女雙方應當分別按照違法生育事實繳納社會撫養費。為此,昨天在微博上掀起了一陣“算賬風”,網友們都在幫老謀子算這筆“超生賬”,而最新答案是天文數字2.4億!
在新浪微博上,網友“王強_99”是這樣算的:“根據江蘇社會撫養費征收辦法:張藝謀2004年收入8000萬,二子生於2004年,三子2006年。無錫2003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11647元,2005年為16005元等信息,張藝謀需交罰款8007萬元;生三胎時,按照其一年收入8000萬,需罰款1.6億餘元,兩者相加,總罰款2.4億元人民幣!”
網友“牡丹亭外雨-麻小雀”也詳細算了一番:“我們廣東省罰款是按當地平均收入乘以三到六,然後本人超過當地年收入的部分乘以一到二,然後超生幾個再乘以幾倍。假設按這個規定,江蘇平均年收入5萬,張藝謀當年收入八千萬,那不就是5*3*2+7995*2*2?”對此,不少網友歡樂地表示“算到頭暈”,“管他多少呢!反正數字應該跟他的票房一樣好看!”
三子女如何上的戶口?
有媒體報道稱,張藝謀和陳婷的三個子女在2012年都已上了戶口。如果該報道屬實,結合最近無錫計生部門“還在查處”的表態,很可能張藝謀和陳婷在為三個孩子上戶口時並未繳納社會撫養費,也未獲得計生部門開具的非婚生育證明及行政處罰單。而上述兩樣,是各地公安部門在為非婚生子女進行入戶登記時要查驗的基本證明材料。
記者查詢多地公安部門官網,以及從公安、計生系統內部人士得知,新生兒入戶的前提條件,確實須出示孩子的准生證或計生部門的罰單及證明。相關人士指出,從公平角度來看,如果普通公民的非婚生育子女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纔能上戶口,張藝謀的孩子也應該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如果張藝謀的非婚生育子女在未依法接受處罰前就已經擁有了戶口,有關人士認為,應該問一問當地公安局的戶政部門,對新生兒入戶的辦理標准是否一致?對張藝謀的孩子是否“網開一面”、“特事特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