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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公司經理以招聘的名義將求職者騙至單位,後暴力挾持對方並勒索錢財。經被害人家屬報案,該經理作案當日即落網。今天上午,本市和平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綁架案。
今年32歲的秦某原系本市一家科技公司的經理。據指控,今年5月3日9時許,秦某經事先謀劃並準備好作案工具,以招聘的名義將被害人黃某騙至和平區南門外大街金茂廣場一房間內,而後對黃某採用捂口鼻等手段實施暴力,並持刀挾持其轉移到大樓內另一房間,通過黃某向其親屬索要人民幣3.3萬元,並阻止其離開。經黃某親屬報警,公安機關於同日18時許趕至案發現場,將秦某抓獲歸案,並解救出黃某。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秦某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情節較輕,其行爲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刑事責任。
今日法庭上,被告人秦某辯稱,事發前,他欠了一筆40萬元的高利貸。因爲到期錢未能還上,心裏很着急,於是策劃了這次“行動”。他先在招聘網站上刊登廣告,又用假身份證在案發地租了兩間房,還準備了口罩、膠帶、繩子等作案工具。很快,秦某就收到了被害人黃某發來的求職信,於是他電話通知黃某於5月3日9:00來“面試”。其間,秦某趁黃某填寫簡歷時,捂住其口鼻將其摁在地上。秦某稱,他當時向黃某說出了自己情況,問黃某能不能幫助自己,借部分錢給自己還債,並表示今後一定會還。截止上午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