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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鞏固案件質量,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雙贏,日前,天津市寧河縣人民檢察院以“三深入”爲標準,對不予批准逮捕案件開展調研,總結經驗,查找不足。
一是深入社區、村委,向相關人員瞭解犯罪嫌疑人不捕後接受監管、遵章守紀、服務社會等情況,爲其打出羣衆印象分。二是深入家庭,向家庭成員瞭解犯罪嫌疑人不捕後是否懂得珍惜機會,珍惜與家人共處的美好時光,尊老愛幼,爲其打出道德印象分。三是深入犯罪嫌疑人心裏,瞭解其對所犯罪行的認知情況及主觀心理狀態,鼓勵其着眼未來,規劃好前景,爲其打出改造印象分。
該項調研活動自開展以來,該院已在監督監管工作、督促改造罪行、關心鼓勵涉案人員和維護區域穩定等多方面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