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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12月4日電(記者肖思思)張藝謀“超生”,塵埃落定;有關部門如何處罰,“罰款”如何使用,更是引人注目。羣衆希望,由老謀子“超生”而產生的網絡新詞——老謀“生”算,到了“有關部門”那兒,別成了一筆糊塗賬。
有媒體依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條款“給張藝謀超生算筆賬”,稱“28萬元起罰最高不超過1.6億元”。
28萬元至1.6億元,差別緣何如此懸殊?記者嘗試根據相關政策來做個測算:如果張藝謀和妻子陳婷符合依法生育二孩的條件,則應以35663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爲基準,夫妻雙方各徵繳4倍的社會撫養費,即285304元,這是社會撫養費徵收最少的情況。而根據另一條規定,“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這是在同一地徵收數額最多的情況。其中有多大空間,任你想象。
然而,人們更關心這筆由超生徵收來的“社會撫養費”將被如何使用?
社會撫養費由原“超生罰款”規範而來。業內人士認爲,徵收標準不同、各地自由裁量彈性過大,使社會撫養費收得混亂。收多少,尚不可知;用在哪裏,更是不知去向。
廣州市財政局上報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報告中曾提到,2013年上半年廣州市共徵收3億元。3億元去向如何,在媒體和公衆的追問下,作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和使用主體,各縣區級至今沒有給公衆一個答案。
社會撫養費作爲縣區級財政行政事業性收費誕生至今已超過11年。這項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收支情況,一直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社會撫養費,何時才能收得公開、用得透明?不僅僅是關心老謀子“超生”的人,每一位公民,都有權利去追問。老謀“生”算,有關部門最後別再掩人耳目,糊塗過關。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