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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光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稅一週來,全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昨天,看到專家的最新解釋,深感大有向地方政府和稅務部門進言的必要。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稱:中山大學財稅系主任林江表示,土地增值稅之爭的深層次原因也是央地事權、財權的矛盾,地方政府希望在稅收收入上留有迴旋餘地,土地增值稅成爲在現行稅制下可以被“操控”的稅種。林江分析,2002年設立的開發企業所得稅、土增稅分屬國稅、地稅徵管。國稅負責的企業所得稅彙算與地稅負責的土增稅清算,難以很好地協同;而在現行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成體制下,地方政府難以做到土增稅“應收盡收”。土地增值稅屬於100%的地方稅種,某些情況下,與其說是開發商不願意及時清算土增稅,還不如說是當地財政、稅務部門爲了不衝高當年的基數,默許甚至希望開發商延遲清算,藏“稅”於企。
好一個藏“稅”於企!
2012年,全國房地產銷售額達6.44萬億,其中住宅5.35萬億。但2012年我國土地增值稅徵收額只有區區2719億元,不僅遠少於土地出讓收入2.69萬億,甚至少於契稅2874億元。就是這個區區2719億元,據國稅總局有關人士稱,還是同比增長20%多後的結果,可見以前土增稅徵收更少,真正是藏“稅”於企。
爲什麼地方政府、稅務部門可藏“稅”於企,不能藏“稅”於民呢?什麼時候也給老百姓來點實惠,掩蓋一下官商勾結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