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有網友爆料,陝西國企西安經發集團車改後,正職最高每月可享受5300元補貼,而2013年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爲1150元,光車補一項就是它的近五倍。而該國企副總經理卻迴應稱:“比原來節約很多”。(12月4日《京華時報》)
5300元車補,委實高得離譜。此前溫州車改,最高檔交通補貼爲3100元,爲當時全國最高。可跟西安該國企比,仍“弱爆了”。前不久,新出臺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就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它指明瞭車改路徑,也點明瞭車補應秉持的基本原則,那就是“適度”。
儘管說,在當下之於車補標準,國家並無規定,而“適度”表述也略顯含糊,但對於其合理性,卻不乏評價體系。若它缺乏強效約束,淪爲“掌勺者自己盛飯”,恐怕很容易變爲公職人員福利。事實上,車補高不高,完全能有個評估指標,如參照當地薪酬水平、交通成本、用車頻次、之前專車支出等。也只有綜合權衡,制訂的車補標準才能合乎民心,深孚民望。
該國企車補標準是怎麼制訂出的,就眼下看,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國企屬性也決定了,其車補須“適度”發放,且契合程序正義和政策規定:首先,其補貼辦法的制訂,應聽取民衆意見;其次,在具體標準上,既要實現財力上的節省,也要顧慮到它對社會的連帶影響。
借車補名義變相創“薪”,說到底是僞車改。而真正的車改,也絕非從“公車浪費”到“補貼過濫”的置換。(佘宗明)
(來源: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