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永城一輛貨車被運政、路政部門相繼罰款。女車主求情未果,當場服劇毒農藥自殺事件引起各大媒體廣泛關注。將“公路亂罰款”這個早已不是新聞的事情又一次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究竟女車主爲何狠心喝下喪命毒藥?公路亂罰款現象爲何久治不愈?公路“三亂”問題又該如何破解?詳細>>
資料圖片
公路“三亂”爲何如此之亂?
收費之多
河南禹州市一農民8個月內兩輛大貨車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這就意味着每次過路需要支付約1959元,如果按天計算的話,每天需要支付1.5萬元。詳細>>
標準之多
河南永城地處豫皖蘇魯四省交界處,貨車司機普遍反映,各省處罰、收費標準的不統一也讓他們無所適從。一位貨車司機說,有些省規定超限10%以內不處罰,有些省超限1公斤也要罰;有些省高速公路六軸貨車限重49噸,有些卻是限重46噸或48噸,在這個省能跑,到另一個省就沒法跑了。詳細>>
治理之亂
能對貨車進行罰款、收費的有交警、運政、路政、城管、收費站,分屬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三大部門,職權交叉,權責不明。同一個行爲多個部門伸手要錢,只是叫法不同。比如“超載”,交警叫“超載”,最高罰款2000元;路政叫“超限”,最高罰款3萬;“城管”叫“超重行駛公路”,最高罰款2萬;運管叫“超越許可” ,最高罰款10萬元。同一個行爲,多個部門伸手要錢,對於貨車主來說是個不小的負擔。詳細>>
公路“三亂”爲何難以根治?
利益的驅使
據調查現實,罰款佔到了貨車運費的百分之十。由此估算,公路1年罰款總額約2700億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被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拿走了。由於利益的驅使,很多人甘冒違法的風險,爲部門和自己牟取私利。詳細>>
監管的缺失
對於執法部門和人員的監管應該是多方面的,不僅包括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管,更包括社會的監督,執法部門應該及時公佈收繳的費用和罰款,將權力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運行。
制度的漏洞
地方財政與罰款存在千絲萬屢的聯繫,兩者相勾連,形成“罰款經濟”。對於罰款,應該執行收繳分離的原則,提高公衆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加大對違規執法的懲處力度。只有完善相關的制度,才能確保依法行政。詳細>>
公路“三亂”該如何破解?
整合執法主體推進綜合執法
爲了改變公路管理部門多頭管理,權責不清的局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決定》提出:“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着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
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加強執法的監督
爲了彌補公路罰款制度的漏洞和監管的缺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決定》提出:“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把權力裝進籠子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制定更符合實際的治超等標準
不能靠單個地方或部門去推動,而應上升到國家層面進行綜合治理的改革,理順執法體系、整合執法主體,制定更符合實際的治超等標準。詳細>>
清除以罰代管思維根治“養魚執法”亂象
唯有依靠迴歸依法行政的軌道,清除以罰代管思維的,才能根治“養魚執法”亂象,從根本上矯正扭曲的權力。詳細>>
讓公路迴歸公益性爲更多人造福
交通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堅持國家關於公路建設以“非收費公路爲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的原則,讓公路迴歸公益本質,這纔是治本之策。詳細>>
(來源:新華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