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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人家電腦,見存在其中女主人的漂亮照片,便心生愛意,遂以跟我交往就還你電腦爲條件,主動聯繫女事主。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楊某今年20歲,整日無所事事,各處遊蕩。2013年9月某日凌晨1時許,楊某竄至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內,發現該小區內有一戶一層的窗戶是虛掩的,藉着燈光楊某看見在靠近窗口的位置有個桌子上擺放了一臺筆記本電腦,之後楊某便伸手從窗戶將該戶內的筆記本電腦偷走。
楊某通過電腦中女失主小麗(化名)的QQ記錄信息加其爲好友,並與小麗約定只要肯與他交朋友他就將小麗的電腦還給她。
小麗在QQ上答應了楊某並與楊某約定了見面地點,同時又將此線索及時告知了公安機關。最終,公安機關在約定地點將趕來赴約的楊某抓獲,當場從其身上起獲其所盜竊的筆記本電腦一臺。這臺電腦經鑑定價值人民幣2300元。
目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記者 劉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