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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6日上午,天津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爲了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不斷增強天津經濟發展活力、競爭力和綜合實力,推進美麗天津建設,本市出臺《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了本市民營經濟的發展目標:到2016年,全市民營經濟市場主體達到60萬戶以上,其中,民營企業達到30萬戶以上,年營業收入超5億元的民營企業達到300戶以上,民營經濟佔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8%以上,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爲實現這一目標,《意見》確定了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27條措施,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堅決廢除對民營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創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充分激發民營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形成民營經濟“萬木叢生”、發展成長爲“參天大樹”的生動局面。主要包括:動員和支持全民創業;放寬民營企業發展的行業和領域,全面放開競爭性行業和領域,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大力支持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積極實施大企業大集團大品牌和“走出去”戰略,全面提升民營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加大政策支持和落實力度,完善服務體系和優化投資、市場環境,市財政將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增至1億元,支持民營企業平等進入土地市場,支持各類協會(商會)發揮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民營經濟發展情況考覈機制,並納入各級政府和各部門領導班子年度績效管理。
營造親商富商安商社會環境
支持各類人員自主創業
本市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中指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動員和支持全民創業,不斷激發全民創業創新的活力,完善創業政策和服務體系,營造親商富商安商的社會環境,開創民營經濟發展新局面。
《意見》指出,要激發各類人員創業活力,支持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和殘疾人員自主創業;支持個體工商戶創辦小微企業;鼓勵大學生在校創辦微型企業,支持各類高校建立大學生創業指導站,創建高校微型企業孵化器,對優秀創業指導站和孵化器給予獎勵。
要健全創業支持政策,加大創業扶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等各項政策,對入駐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和孵化器的新創辦企業,給予一定房租補貼。健全市、區(縣)、鄉鎮(街道、園區)三級創業服務體系,搭建創業培訓平臺,發揮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的作用,爲初創小微企業提供信息諮詢、事務代理、業務培訓、技術支持、財務融資、市場開拓等創業服務。採取區(縣)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利用中介機構免費爲創業者、初辦企業和申辦個體工商戶代辦證照等有關手續。
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準”原則
全面放開競爭性行業和領域
《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中指出,要全面放開競爭性行業和領域,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準”原則,進一步放開競爭性經營行業和投資領域。
要鼓勵支持民間資本以獨資、參股、控股等多種方式進入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能源、城市供水、城市燃氣、污水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和金融、航運、電信運營、公路橋樑等交通設施建設及育幼養老、教育、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等行業和領域。建立民間資本投資開放項目庫,形成向社會公開推介項目的長效機制。鼓勵社會辦醫,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民間資本興辦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和民辦醫療機構,與公辦學校、公辦醫療機構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公共服務價格等政策待遇。(記者高羽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