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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件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孫某判處刑罰。
孫某來自河北,24歲。2013年1月底一天晚上,孫某與同事宋某在網吧上網之後,一起入住了本市河東區某旅店。孫某趁宋某睡覺之機,從宋某棉服口袋裏盜走銀行卡一張。憑藉對宋某日常生活習慣的瞭解,孫某於當日晚在河東區某ATM機上試出銀行卡密碼,並提取現金2700元人民幣。孫某當晚在網吧揮霍了其中的900元。後孫某被公安機關查獲,從孫某身上收繳贓款人民幣1800元發還宋某。河東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我們在唾棄盜竊行爲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個人的財物安全,設置類似銀行卡、信用卡之類金融工具的密碼時也應儘量選擇別人不易想到的、較爲複雜的密碼。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要由於自己的疏忽給他人造成犯罪的機會,否則一旦招致犯罪,必然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