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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8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
《規定》要求,國內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羣衆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接待單位安排的活動場所、活動項目和活動方式,應當有利於公務活動開展。安排外出考察調研的,應當深入基層、深入羣衆,不得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