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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公務接待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會所、高檔餐飲場所。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下稱《規定》)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規定》首次明確了公務接待的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規定》: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官員建議工作餐食材取自當地
對於公務接待時的“陪餐人數”,中央早在幾年前已經做出規定,但當時只是一條模糊性的原則。2008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曾聯合發文,要求公務接待“儘量減少陪餐人數”。
近兩年,有的地方開始細化“陪餐人數”。去年,浙江溫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制定了公務接待的實施細則,要求陪餐人數不得超過客人人數。
不過,“陪餐人數不得超過客人人數”也引來了一些爭議。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很難每次接待都能夠有監督,但規定出臺之後,主管部門就可以安排抽查,也可以形成威懾力。“一旦被查到,你就無話可說,官員也知道,被查到前途就成問題。”葉青說。
對於魚翅、燕窩等菜品,此前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應禁止在公務宴請中消費魚翅,遏制大吃大喝。這一建議在去年7月收到答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表態,將在三年內出臺細化規定。
一年有餘,《規定》稱,禁止公務接待提供魚翅、燕窩等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葉青則建議,應該進一步明確工作餐的食材來自當地。葉青介紹,即使在內陸地區,一些公務接待的工作餐時常提供價格不菲的海鮮。“像湖北這種地方,海鮮都是從海邊空運過來的,其實很貴,也沒什麼人願意吃。”葉青說,因此他建議,工作餐的食材應該取自當地,這樣可以降低成本。
《規定》: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並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規定》明確必要時可追刑責
根據審計署公佈的數據,2012年有多個部委的會議費支出存在“貓膩”,將會議費轉嫁給下屬部門或其他單位。例如,環保部本級有94個會議的936.16萬元支出被轉嫁給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
葉青表示,轉嫁公務接待費用的情況確實存在,其中接待對象一方會按照接待費用的標準“開票”,剩餘的則由接待方承包,有時候就會轉嫁給相關單位,這就造成公務接待實際上“超標了”。葉青表示,中央規定的接待費用是經過研究的,因此各部門應該嚴格執行。
與2006年公佈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簡稱“舊《規定》”)相比,本次《規定》在監督方面的表述更加全面和嚴厲。不僅要求縣級以上單位公佈公務接待的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級黨政機關也被要求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本次《規定》的26個條目中,從第17條至第20條都是對於監督和問責的表述,其中明確了公務接待管理部門對本級和下級公務接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的內容,這一點舊《規定》沒有涉及。
追責問責方面,本次《規定》不僅明確了要追究黨紀責任和行政責任,在必要情況下還將追究刑責。而舊《規定》對於這一點只有非常簡略的描述:“對違反本規定,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及有關人員,要按照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規定》: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爲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
廳局級幹部只能住標準間
根據2007年開始實施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事實上,很多酒店內的套間也分不同檔次,比如總統套房、豪華套間、普通套間等。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本次《規定》特地強調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的是“普通套間”。
葉青回憶,剛到統計局任職的時候公務出差,基層都會爲他安排條件不錯的房間,理由是地方領導會來探望,要住得體面一些。“地方上最好的酒店應該是留給商務活動的,留給企業家的,而不應該是給官員的。”葉青說。
另外,《規定》明確提出不得配發洗漱用品。葉青表示,現在不少賓館已經不再提供一次性的洗漱用品“八大件八小件”,如果由接待方配發洗漱用品是明顯的浪費,這一規定表明中央鼓勵官員在出差中自帶洗漱用品。此外,這也可以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規定》: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因安全需要安排警衛的,儘可能縮小警戒範圍,不得清場閉館。
從嚴限制交通管控
與舊《規定》相比,本次《規定》對交通管控做了更加詳細的規定,並明確要求“不得清場閉館”。
此外,新規定對於“迎來送往”的規格也做出了明確的要求,例如“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羣衆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
葉青表示,近一年以來,交通管控的頻率和次數已經大大下降,“能不封儘量不封”。而北京的交通管理部門也開始通過微博預報因爲活動而進行的交通管制。葉青表示,現在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爲了保證安全,纔會實施交通管控,例如國賓來訪。
《規定》: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不到風景名勝區開會貫徹得最好
葉青表示,在近五六年以來,不去風景區開會這項規定執行得最好。一方面是因爲旅遊區的消費水平比較高,接待費用有超支的危險;另外一方面,當地政府更希望把旅遊區的資源讓給遊客,創造經濟收入。
與舊《規定》相比,本次公佈的《規定》增加了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贈送土特產品的規定。葉青表示,現在一些地方會在公務接待中安排有地方特色的文藝演出,大多由商業公司提供。“這就需要花錢,把這個禁止了是很有必要的,尤其不應該搞專場演出。”
葉青認爲,官員利用閒暇在當地自費觀看這種文藝演出應該是允許的。
訪談
13項新措施指向公務接待問題
《規定》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
近年來,一些公務接待活動出現奢侈浪費現象,公款大吃大喝問題比較突出,國管局有關負責人對《規定》進行了解讀。
對公務接待問題提出13項新措施
記者:能否用幾個關鍵詞描述修訂《規定》的總體思路?
國管局負責人:一是減量,建立接待雙向約束機制,嚴格控制接待範圍和項目,堅持接待分類管理,嚴格區分公務接待與商務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實壓減不必要的公務接待活動。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經費預算,分類別、分地區制定接待費開支標準,強化接待費報銷結算管控,把接待經費支出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三是問責,對公務接待實行全過程監管,推進接待信息公開,嚴格接待工作問責,強化對接待活動的剛性約束,增強內外監督合力,形成不願、不敢、不能違規違紀接待的正確導向和正面預期。
四是改革,着力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
記者:此次《規定》有哪些新特點?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體現了四個新特點。一是嚴字當頭。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準,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
二是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內容進行了大範圍、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訂後共26條,其中,15條爲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
此外,針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提出了三個方面13項新舉措。
內部接待場所逐步自負盈虧
記者:《規定》如何從根源破解公務接待管理難題?
國管局負責人:一是首次明確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從而統一接待管理,防止攀比浪費。
二是積極推進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有效利用社會資源提供接待用餐、住宿、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三是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四是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改革。推進各級黨政機關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
鏈接
13項新措施
1.嚴格公務外出管控
2.嚴控接待範圍
3.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實現接待“留痕”
4.簡化接待禮儀
5.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對象自負住宿費用
6.從嚴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數和陪餐人數,嚴格限制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
7.規範警衛安排
8.接待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單獨列示
9.接待費開支標準參照會議等標準分地區制定並進行動態調整
10.嚴格接待費報銷管理
11.縣以上各級黨政機關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開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12.建立立體式的接待工作監督檢查體系,明確監督檢查內容
13.將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強化責任追究和懲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
昨日發佈的新規,在規範公務接待、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方面做出更加細化的規定。記者梳理了《規定》中的各項條款,結合其中一些條款查找出近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典型案例。
問題一:個人交情用公款埋單
【規定條款】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範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典型案例】2013年8月7日,烏魯木齊市經信委黨組書記王國林在西虹賓館公款宴請前來看望自己的原工作單位領導,花費2210元;2013年9月16日,烏魯木齊市經信委領導班子以歡送2名班子成員調任和退休爲名,在西虹賓館公款吃喝,花費2643元。烏魯木齊市紀委決定給予市經信委主任程新建、黨組書記王國林黨內警告處分,責成二人向市委、市紀委作出深刻檢查,並分別由個人承擔宴請費用。
問題二:工作中送購物卡
【規定條款】接待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典型案例】2013年8月,新疆吉木薩爾縣總工會兩次去函邀請其對口支援單位來疆對接工作,並經班子商議,由縣總工會主席王文娥安排該單位財務人員於9月11日在烏魯木齊市王府井商場購買了5張面值共10000元的購物卡,擬待對口支援單位人員來疆後贈送(後因故未送出)。吉木薩爾縣紀委決定給予王文娥黨內警告處分,購買購物卡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
問題三:假借考察公費旅遊
【規定條款】禁止重複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
【典型案例】2012年底,河北省內丘縣內丘鎮寺上村村委會主任王秋柱帶領其他3名兩委幹部,以考察柵欄、垃圾箱爲由,到海南三亞遊玩,共花費23000元。內丘縣紀委給予王秋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3名成員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了全部違規資金。
問題四:喝完高檔酒又去夜總會
【規定條款】工作餐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接待單位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
【典型案例】2013年7月3日,四川省達州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謝承述和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玲等人出差回到達縣,謝承述要求達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唐成元安排用餐。唐成元將謝承述、劉玲一行安排在達縣某酒樓用餐,席間喝了兩瓶茅臺酒。飯後,唐成元又安排謝承述、劉玲等人至達縣某娛樂會所唱歌、喝酒,以上共計消費公款5700餘元。8月,達州市紀委對謝承述、劉玲的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問題五:藉着培訓外出旅遊
【規定條款】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遊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範圍。
【典型案例】2013年9月1日至22日,黑龍江省龍煤鶴崗分公司組織人員到雞西市參加省煤監局組織的業務培訓期間,龍煤鶴崗分公司興安煤礦綜機車間副科長杜士龍和興安煤礦安裝區區長王文強等8人擅自乘坐雞西煤機公司的豐田考斯特中客車,用“接待專用”牌遮擋車號,到興凱湖景區旅遊。龍煤鶴崗分公司給予杜士龍行政撤職處分,王文強行政記大過處分,其他6人行政記過處分。
內存
近期遏制奢侈浪費規定
2013年9月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內容:包括提高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標準,對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要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壓縮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會期,不到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會。此外,《管理辦法》對會議費的管理覆蓋了全部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口徑較以往更寬。
2013年11月25日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內容:長達20000餘字的條例全文對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出境以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等內容做出明確規定。針對公務接待,《條例》提出“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標準安排接待對象的住宿用房”、“建立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以及“建立國內公務接待清單制度”等內容。
2013年12月6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貫徹落實“約法三章”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的意見》
內容:針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出的本屆任期內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的“約法三章”的貫徹落實情況提出意見,明確完善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標準,提出強化監察和審計、建立行政首長負責制等要求。
2013年12月8日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內容:全文共26條,對於國內公務接待的吃、住、行、遊和監督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工作餐不得提供魚翅燕窩、公務接待以標準間爲主、縣級以上公務接待情況公開等內容。(整理/本報記者羅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