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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覺得穿軍裝好看、精神,於是三次潛入部隊盜竊軍服。最後一次盜竊完逃跑時,他被部隊巡邏戰士發現並抓獲。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盜竊案件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周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周某,男,本市人,無業,曾因盜竊罪多次獲刑。2012年1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周某行至本市河東區某部隊鐵圍欄附近,以翻牆鑽窗入室的手段,進入部隊院內的晾衣間,盜竊一頂軍帽、一套春秋軍裝和一件軍用襯衣。之後,周某又分別於2012年2月和7月以相同手段潛入該部隊,兩次盜竊多件軍服和一枚“優秀士兵”獎章。最終,在周某第三次盜竊後翻越鐵圍欄逃跑時,被兩名巡邏戰士發現,並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經鑑定,被盜的軍服、軍帽及獎章價值共計900餘元。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5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個人的喜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絕不能用犯罪的手段去滿足個人喜好,否則一定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記者張家民通訊員張路王卉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