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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由河西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錢某、趙某、李某、王某涉嫌盜竊一案,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被告人錢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3萬元;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
2012年6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錢某、趙某夥同李某、王某等人駕駛汽車來到某商貿有限公司倉庫門前,翻牆進入院內,用事先準備好的液壓鉗將倉庫大門門鎖剪斷,潛入倉庫實施盜竊。幾人共竊得“捨得”白酒130箱,逃逸並將贓物俵分,後錢某、趙某、李某、王某先後落網。經鑑定,其盜竊的白酒價值共計13萬餘元。(記者王赫巖通訊員張瑩高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