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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沒有私吞的想法。”12月10日上午,長沙解放東路溫莎KTV,51歲的保潔員邵敬林在幾位年輕店長面前,多次拍胸反駁。
12月7日凌晨2點05分,邵敬林在打掃KTV廁所時撿到一個錢包。10分鍾後,他將錢包交給前來尋找的失主。12月9日,邵敬林收到一份違紀警告單,他被辭退了。KTV相關負責人認為,邵敬林從廁所撿到錢包後沒有及時上交公司,失主找過來時纔從褲兜裡掏出,有私吞嫌疑。
保潔員撿到錢包當面交失主
邵敬林是瀏陽人,2012年12月來到溫莎KTV做保潔員。
12月7日凌晨2點05分,邵敬林在打掃廁所時,發現便坑內有一個黑色錢包。他將其掏出,發現裡面有銀行卡、身份證和若乾現金。
溫莎KTV有個規定,撿到客人財物後需即時反映到公司,並上交前臺,方便失主找尋。邵敬林說,初進公司培訓時就知道這一規定。
對於這一點,邵敬林稱當時有過心理上的掙紮。錢包內的銀行卡和現金很多,他推斷失主是個有身份的人,想當面交還錢包,“對方肯定會回來找,我想當面給他,留個好印象。”
不久後,幾名男子上樓找東西,其中身穿黑色夾克的男子與錢包內身份證上頭像一致,邵敬林一眼認出,將錢包當面歸還。
該樓層主管李文靜當時也在場,他描述當時的情景:客人進包房尋找,他(邵敬林)在外面看到了,上前說:“不急,錢包在我這,你叫什麼名字?”簡單核對之後,他將錢包從褲兜裡拿出,還給客人。客人應該是喝了酒,很感謝他,還從包裡抽出一疊錢給他。
從監控錄像來看,這一幕發生在凌晨2點15分左右,距邵敬林撿錢包的時間僅10分鍾。
兩天後公司通知辭退保潔員
公司一向對“拾金不昧”有嘉獎,酬金先上交,經過財務審核沒問題後,會下發到個人。邵敬林拿到酬金後,當即將現金交給一旁的李文靜。李文靜當即給邵提了個醒:“你在程序上有點問題,撿到後沒有及時跟我們反映。”酬金被李文靜上交到財務,清點為1050元。
邵敬林也沒有多想,事後便回家過周末。12月8日晚上,副店長蒲衛平打電話給他,問他撿到錢包後為何沒有及時上交公司,還稱公司督察部會找他談話。
12月9日下午,邵敬林回到KTV。當天下午,他接到一份《違紀警告單》,公司將他辭退,要求他簽字。他多次詢問原因,公司稱已經經過了管理層的討論,他的行為違背了公司的制度,交還程序上出了問題,且不排除有私吞所撿財物的嫌疑。
邵敬林覺得很冤。12月10日上午,他到KTV討說法,希望能自證清白。
KTV:程序違背公司規定,有私吞嫌疑
“我們也是按制度辦事。”溫莎KTV湖南區域公共事務經理郭濤說,邵敬林的行為雖最終表現為“拾金不昧”,但他事前並沒有報備給主管,也沒有反映給前臺,屬於程序違規,不排除有私吞的嫌疑。
他出示了一本北京溫莎大華投資管理公司的《公司制度》,其第4頁規定:“收到或者拾到客人小費、禮品、物品不主動上交,有意佔為己有的,查實後作辭退處理。”
郭濤表示,該制度是從公司創立之初就制定了的,特別是與經濟問題相關的,被公司視為“天條”,員工在培訓時就會有所了解。郭濤說,這樣的制度是出於對顧客的考慮。
“我完全可以不交的,既然拿出來了,就是想主動還給客人。”邵敬林現場多次反駁。他承認自己沒有及時上交,但他認為KTV不應該懷疑他私吞。
截止到記者發稿時,邵敬林仍拒絕在辭退手續上簽字,他覺得簽字相當於承認自己想過私吞。他想找到這位丟錢包的王姓先生,幫他證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