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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所小學裏,義務監管午餐的老師忙於照顧孩子們,自己的飯還沒怎麼動。記者尹博林攝
12日,昆明五華區食藥監局就《關於加強學校集體用餐供餐管理的指導意見》召開聽證會。指導意見規定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聽證代表認爲不妥,有來自餐飲企業的聽證代表認爲應以餐企爲第一責任人。另據五華區教育局紀檢主任鄭炳昆透露,多所學校今年10月就向教育局提出不想辦進校午餐了,但是現在還是要求學校不準停餐,動員教師奉獻愛心做好監督。
緣起:有不具備條件餐企參與招標
餐飲服務中,盒飯配送的供餐方式不同於一般食品加工,膳食從烹調到食用有一段間隔期,其間還進行分裝、分送等環節,只要一個環節操作不規範,就可能引發食物中毒。據瞭解,目前昆明市五華區共有31所小學午餐採用集體用餐配送供餐方式,轄區的兩家A級供餐企業含蕾、瑞文配送一部分學校,其他轄區的供餐企業也在配送。
在之前公示的招標內容中,市食藥監局食安處發現有個別企業不具備學生供餐配送條件,要求各縣區食藥監部門加強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監督管理。爲此,五華區食藥監局擬製了《關於學校集體用餐供餐管理的指導意見》。
該《意見》主要是針對食品安全監管問題,提出配送餐飲單位應向學校及家委會提供集體用餐配送合法資質材料,包括《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承諾書》、配送企業安全管理情況介紹等,量化分級管理動態考覈達到B級以上的集體用餐配送餐飲單位可向學生供餐。
爭議:第一責任人是學校還是企業
《意見》的第一條就提出,要嚴格執行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完善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資質審覈機制,健全配送單位合法資質材料檔案管理。此外,學校應與配送單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學校及家長委員會應及時向學生、家長公示配送單位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內容、配送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電話等。
聽證代表、五華區教育局紀檢主任鄭炳昆提出,不應該將校長定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若是學校本身有食堂,學生在學校用餐的,按照規定校長確實是第一責任人。但是引入企業集體用材配送服務完全是兩個概念,學校不應該作爲責任主體。”
鄭炳昆認爲,凡引入企業集體用餐配送服務的學校,應當以家長委員會爲主體,以家長、學生自願爲前提,加強管理,做好服務工作。學校家長委員會應負責做好對供餐企業配送服務企業的遴選,學校起協調、輔助的作用,主要是免費提供場地,並配合供餐配送服務企業,協助供餐企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聽證代表、雲南瑞文餐飲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浩一也表示贊同:“這個問題確實不應該牽扯學校,企業必須有擔當,應該以企業作爲第一責任人。”
建議:應建立肉菜追溯體系
聽證代表、五華區經濟貿易局相關人士建議,對學校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實施肉菜追溯管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實現肉菜商品流通的索證索票、購銷臺賬的電子化,從而形成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質量安全追溯鏈條。
一追再追
老師義務監管午餐並非長久之計
此次的《意見》中未提到此前頗受關注的學生在學校用餐時的監管問題。五華區教育局紀檢主任鄭炳昆介紹,五華區教育局只能從行政管理角度要求老師中午義務監管學生,但並非長久之計,畢竟老師中午是放棄休息時間來監管學生,正常的工作也會受到影響。
各方反應學校想停餐餐企心疼卻無奈
鄭炳昆透露,今年10月就有多所學校向教育局提出不想再辦進校午餐了,但是現在還是要求學校不準停餐,動員教師奉獻愛心,做好對學生中午在校用餐期間的安全監督。
老師的工作需要被認可,但是企業卻不敢爲此“買單”。“我們也非常心疼義務付出的老師,確實應該有所回報。但是我們都不敢那麼做,一不小心就又可能變成商業賄賂。”李浩一擔心,如果長此以往,下學期有的學校可能真的會停掉午餐。
李浩一期望政府儘快出臺相關規定和指導意見,明確這一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供餐進展供應正常管理辦法暫無下文
記者昨日從五華區教育局獲悉,該區目前學校午餐供應情況正常,各學校仍由餐飲企業負責配送午餐,由學校老師負責午餐管理。
“午餐風波”發生之後,省教育廳、省發改委曾正式就昆明市教育局反映的小學學生午餐進校管理問題發出回函,認爲午餐管理並非學校教學的必然環節,所以不能納入收費範疇。兩部門建議昆明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完善管理辦法。
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文榮此前在市長熱線接聽羣衆來電、回覆網友提問時表示,昆明市正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研究,“考慮從根本上解決午餐問題”。
但記者昨日聯繫昆明市多個部門,並沒有瞭解到昆明就午餐管理辦法制定情況的最新進展,而記者撥打多名五華區小學校長的電話想了解情況,均未接通。
記者李婧韓海闊李美嬌(雲南信息報)
(來源:雲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