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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江國成)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13日公佈《政府覈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從整體上看,此次修訂取消和下放力度較大。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覈准權限,其中,取消覈准改爲備案19項、下放地方政府覈准20項、轉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覈准10項。經初步測算,目錄修訂後,需報中央管理層面覈准的項目數量將減少約60%。
這位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修訂目錄,把握了以下主要原則:一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最大限度縮小覈准範圍。二是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職責,以縱向放權爲主;三是合理界定部門間的分工,加強橫向配合;四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改善和加強宏觀調控。
在外商投資方面,目錄規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及以上鼓勵類項目,總投資(含增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限制類(不含房地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覈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限制類中的房地產項目和總投資(含增資)小於5000萬美元的其他限制類項目,由省級政府覈准。
在境外投資類方面,目錄規定,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覈准。對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這位負責人說,此次修訂暫時保留了一些目前尚不具備取消和下放條件的項目,今後要抓緊工作、創造條件,在下次修訂目錄時作出調整。
這位發言人表示,對於取消覈准或下放覈准權限的項目,有關部門要相應調整城鄉規劃、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相關前置審批條件的審批權限,使地方政府更加有力有效、就近就便地進行經濟社會管理;另一方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加強市場監管。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