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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夥同他人搶劫情侶後,又扣押住女方,讓男方回去取錢贖人。因男方未歸,該男子隨後主動將女方放走。考慮到該男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日前,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
男青年葉某生於1990年,是河北省某村農民。2010年12月19日21時,葉某夥同韓某、苑某、呂某(均已判刑)、劉某(另案處理)等人經預謀後,來到本市西青區大寺鎮某村附近,採取持磚頭、皮帶威逼、毆打被害人的手段,當場劫得男青年張某及其女友王某現金400餘元。葉某等人覺得“收穫”太少,遂又讓張某回家去拿3000元來贖回王某。後葉某等人將王某帶至津南區八里臺村附近等候張某來送錢。當日23時許,葉某等見無人送錢來,便給了王某50元將其放走,葉某隨後潛逃。今年7月3日,不堪忍受逃亡之苦的葉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記者孫啓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