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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網上認識了個“女”網友,電話聯繫後卻發現對方是個男子,於是惱羞成怒,預謀後對其實施搶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對這起搶劫案件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林某、劉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林某21歲,被告人劉某26歲。劉某與被害人王某通過微信聊天相識,王某謊稱自己是女子,雙方約定2013年4月的某晚見面。後經電話聯繫,劉某得知對方爲男子後惱羞成怒,心生歹意。次日凌晨,劉某夥同被告人林某及孫某(另案處理)預謀對王某實施搶劫,將王某約至本市河東區某地。見面後,三人以毆打威脅的方式對王某實施搶劫,搶走王某現金、銀行卡及手機,後三人將王某丟棄到某地後逃跑。經王某電話報警,公安機關將林某抓獲,劉某自動投案。經鑑定,王某面部、軀幹部軟組織損傷程度均爲輕微傷,兩被告人搶劫總數額共計人民幣7000餘元。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記者王赫巖通訊員張路王兆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