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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河東區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妨害公務案提起公訴,河東區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某判處刑罰。
2012年9月的一天晚上,男子劉某酒後進入河東區某機動車存車場,用手拍打汽車。存車場管理員王某過來制止,雙方發生口角。其間,劉某持刀將王某胸部、頸部、胳膊捅成輕傷和輕微傷。公安河東分局巡邏民警接到羣衆報警後趕到現場依法執行公務,劉某不聽勸阻,持刀將民警張某面部捅成輕傷,隨後又將增援民警李某捅傷。近日,河東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應適量飲酒,保持清醒的頭腦,遇事千萬要剋制,保持平和的心態解決問題,遇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積極配合。 (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張路趙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