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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多少辦過公證的人覺得辦公證方便又收費合理。如果做一個全國性的調查,答案如果公開公正的話,持肯定態度的人不會太多。
寒假快到了,不少小朋友將出國旅遊,當然也有可能是由父母一方帶着。但是這件事真挺麻煩,不參加旅遊的那位家長必須得去公證處做個公證,同意由自己的配偶帶着自己的孩子出國旅遊。這本來不是什麼過分的事。以出國爲由不經對方允許就把孩子帶出境的事情不少,有了這個公證,這個漏洞基本上就堵上了。可是,這份公證費用卻着實太高。做公證的人送一趟材料、取一趟公證書花工夫不說,光爲做這麼一個證明,就還得花上好幾百元錢。
相信覺得公證費過高的人不在少數。但是可能看到如下新聞,很多人會覺得自己的經歷也就是小意思了。據媒體報道,菏澤鄄城人楊廣軍近日遇到了煩心事。哥哥因病去世,留下一張存有1430元的儲蓄卡,不知道密碼,銀行告知他,這筆錢想要取得先去公證,費用大約1100元。“快趕上存款了,還不如放棄。”他算了一筆賬:“父母已經去世,兩個在外地的姐姐需要在公證處開放棄繼承權證明,每人得交200元,爲大哥註銷死亡得交200元,另外還得交500元公證費。”律師建議楊先生乾脆去法院起訴:繼承的存款少於1萬元的,訴訟費僅爲50塊錢,“楊廣軍只需花費幾十塊錢,去法院提起訴訟就能搞定了。”
不知到法院打官司只需要幾十塊錢的事,爲什麼走公證就需要天價費用。難道法院打官司的整個流程,成本比公證處收齊資料、印製一個小冊子再蓋上一個章的成本要低20倍?如果不是的話,那麼法院受理每個官司,估計都得賠本兒。
所以說,動轍幾百元的公證費,收取得實在是不合理。公證這個過程,怎麼也不應該比到法院進行訴訟的過程複雜,成本更不應該高出那麼多。目前的收費標準,也許真的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的調整。否則,公證費用本身就不公正,老百姓心裏,公證還哪有什麼公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