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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本市將從全市衛生和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等機構從事中醫中藥工作的人員中評選第二屆國醫大師,各區縣、單位原則上可推薦1人。在此基礎上,本市將推薦2名人選參加評選。
『國醫大師』人選一般應為省級名中醫或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品行端正,醫德高尚;在全行業具有較大影響,為發展中醫藥事業作出突出貢獻;堅持臨床工作,經驗豐富,技術精湛,深受群眾贊譽;中醫藥理論造詣深厚,學術成就卓越,學術思想或技術經驗有特色;無私傳授學術思想和技術經驗,積極培養傳承人;從事中醫臨床或鑒別、炮制等中藥臨床使用相關工作50年以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主任醫師、主任藥師或同等專業技術職務。推薦工作注重面向基層一線,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進行,將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廣泛征求意見。(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