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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2月16日零時開始,本市實施無償搖號與有償競價相結合的限牌措施。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的相關規定,市民在限牌前已購買但未上牌照的汽車應辦理公證,以證明是限牌前購買的車輛,然後可以直接繳納車輛購置稅並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天津市北方公證處有關人員提醒,此項公證免費,目前全市各個公證處都正在進行辦理,截止時間爲今年12月25日17:00。
天津市北方公證處有關人員介紹,在12月16日之前已經交付全款並得到車輛銷售統一發票,或已經支付定金並簽訂小客車購銷合同,經公證機構認證爲真實、合法的,可以直接辦理車輛登記上牌,無需申領指標證明文件。辦理公證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車主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暫住證),車輛銷售合同(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車輛過戶身份證預籤登記表),定金交款憑證(或者車輛銷售發票,或二手車銷售發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記者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