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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環境保護部發布了11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11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未見天津的身影,這已經是天津連續10月、11月兩個月擺脫“最差前十”的行列。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冬季的空氣質量比夏季要差一些,爲改善天津環境空氣質量,從現在至明年3月15日,全市環保系統開展冬季環保行動,燃煤鍋爐、餐飲企業、老舊車輛都在檢查之列。
過半是PM2.5“惹的禍”
據統計,11月份,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平均爲39.1%,;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60.9%,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爲14.9%,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爲5.9%。京津冀地區超標天數中全部以PM2.5和PM10爲首要污染物,分別佔超標天數的60.8%和39.2%。也就是說,在污染的日子裏,過半是PM2.5“惹的禍”。與10月份相比,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提高了1.9個百分點。這相比起10月份平均達標天數37.2%的比例,提高了1.9個百分點。
重點檢查“燒烤餐企”
據瞭解,在冬季環保行動中,除了重點檢查燃煤鍋爐,依法查處不正常運行或閒置燃煤設施脫硫脫硝除塵裝置、煤堆和灰堆未採取防塵措施等環境違法行爲之外,還將排查餐飲企業列爲重點,檢查無環保審批手續和無工商營業執照的“兩無”餐飲企業,坐落於居住區(底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及從事木炭燒烤食品的餐飲企業。
另外,對於老舊車輛,各區縣環保局將與各交警隊密切配合,重點對本市黃標車、無標車、冒黑煙車進行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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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1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石家莊、保定、邢臺、唐山、邯鄲、濟南、太原、廊坊、烏魯木齊和衡水;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薩、福州、貴陽、舟山、承德、惠州、大連、珠海和張家口。(記者單學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