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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備受爭議的退休制度改革法案12月18日終獲國民議會通過,從明年1月起正式生效。法國總理埃羅表示,這項改革涉及整個退休保險制度,其主要目的在於通過完善制度實現養老金長期收支平衡。
法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嚴重,預計到2035年,將有1/3法國人超過60歲。人口老齡化問題加劇了財政負擔。長期以來,法國退休養老金一直處於收支失衡狀態,預計到2020年,法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累積赤字將達200億歐元,其中私營企業普通退休制的資金缺口約爲76億歐元,公共部門特殊退休制的虧空也將超過70億歐元,國家財政不堪重負。
從上世紀90年代起,法國一直在醞釀退休制度改革,反反覆覆,爭論不斷。由於在社會保障領域實行的這項改革觸及了方方面面利益,歷屆政府都在這個問題上面臨不小的壓力和風險。在薩科齊執政時期,政府克服種種非議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了62歲。
奧朗德去年5月入主愛麗捨宮後也承諾要進行改革,尋求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退休制度。法國政府就此專門成立的委員會於今年6月提交報告,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時至8月,政府才正式推出改革方案,交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審議批准。該法案兩次被參議院否決,按照法國憲法,某法案在無法獲得兩院一致通過的情況下,政府可要求國民議會做最終投票表決。
此次法國退休制度改革涉及多個方面,但最值得關注的有幾點。
一是提高企業及領薪者個人的養老分攤金。採取漸進方式,花4年時間完成,2014年增加0.15%,之後連續3年每年增加0.05%,到2017年累計提高0.3個百分點。政府期望通過“共同分擔”的方式,彌補巨大的養老金缺口。
二是延長退休金的繳費年限,有分析認爲這是變相延長退休年齡。新法案規定,從2018年開始,退休者享受全額退休養老金的工齡從41年零3個月提高爲41年半,在此之後,退休者的法定工齡每3年增加一個季度,計劃到2035年法定工齡年限達到172個季度,即43年。這就意味着,一個22歲就業的法國人,只有在企業和個人連續繳納43年退休養老金之後,在65歲時才能享受全額退休養老金。
三是設立艱苦職業賬戶。自2015年1月起,爲長期從事夜間工作、重體力和在惡劣氣候下艱苦工作的職業,設立艱苦職業工時賬戶,該賬戶資金將來自向僱主徵收的艱苦職業分攤金。據悉,這項措施將有利於從事艱苦工作的人提前退休或轉換職業,但也有輿論批評這樣做不切實際。
(本報巴黎12月2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