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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本報報道《街頭驚現山寨版“棄嬰島”》的新聞後,如何收留和保護棄嬰的問題引起廣大讀者的關注和熱議。昨日,記者採訪市兒童福利院和社會學家時,各方都表示,“棄嬰島”必須具備完善的設施和管理機制,不能私設。
想做善事 考慮不周
看着自己搭建的簡易棚亭被綜合執法人員拆除,56歲的段某某也有些後悔,他告訴記者,他是“想做些善事”。據他講,他一直在做廢品回收,就住在附近的小區,從新聞中得知外地已經開設“棄嬰島”,所以也想自己建一個。然而,記者詢問他是否知道應有哪些必備的設施時,他僅能答出“嬰兒牀、奶粉”等等,對於保溫箱、報警設備等,他卻不知道該如何設置。對於如何處理棄嬰,段某某對記者表示,會轉送到福利院。在他看來,自己所設的“棄嬰島”只是個臨時中轉站。
“棄嬰島”不僅是間房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天津市兒童福利院南開五馬路總院,在福利院門口看到,工人正在加緊裝修位於大門北側的“棄嬰安全島”。記者走進室內,看到這個長方形的小屋牆壁上已經貼上了粉色的壁紙,不但有暖氣、空調、排風扇,還有空氣淨化設備。施工工人告訴記者,很快就會安裝嬰兒保溫箱和延遲報警裝置。隨後,記者趕到兒童福利院白堤路分院,辦公室主任陳培剛告訴記者,昨天中午,那位私設“棄嬰島”的段某某還曾到兒童福利院來,提出想要一起辦“棄嬰安全島”。陳培剛向其說明,國家民政部要求,“棄嬰島”要由兒童福利機構開辦,個人和任何社會組織都不能開設。
做公益不能只憑熱情
針對段某某對“棄嬰島”的誤解,陳培剛表示,兒童福利院不會接收以個人名義送來的孩子,必須由公安部門確認爲棄嬰,才能接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段某某個人也不能私自收養棄嬰。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市社科院社會輿情研究所所長王來華,他認爲,這種社會愛心和積極的態度應當鼓勵,但“棄嬰”問題關涉的司法、倫理等問題比較複雜,僅憑個人無法承擔。段先生在沒有任何證照、沒有資質、沒有設施、沒有審批和監管的條件下,就開設“棄嬰島”確實有點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