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嬰兒屬於違法行為,也為社會道德所不容。設立『棄嬰島』,正是基於生命至上、兒童權益優先的原則,與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與刑法打擊棄嬰犯罪也是並行不悖的。 |
『棄嬰島』沒安裝攝像頭,最大限度地保證遺棄者放下嬰兒後能『全身而退』。也有網友提出,應當對『棄嬰島』進行視頻監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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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島』安全有保證嗎?若人販子守在旁,等遺棄者離開就抱走孩子怎麼辦?有網友建議,應借助高科技手段,增加自動鎖定功能。 |
棄嬰有一部分是重殘重病,急需救治。醫院是否有能力收治?醫藥費用由誰承擔?這些都是各部門需提前協商並達成共識的問題。 |
“棄嬰島”是應順應棄嬰者的心理習慣,建立在隱蔽的地方,還是應建立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鬧市,以便孩子及時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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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為“棄嬰島”安排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制,並與福利中心掛鉤的警員固定為“經辦警員”,但還需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證。 |
“棄嬰島”作為政府對棄嬰的緊急救援措施之一,終非長久之計。政府部門必須找出導致棄嬰的根源,從源頭上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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