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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從警、如何做警、爲誰用警”這是每個民警從警以來都會面對的問題。其實根本上就是要解決好“我是誰、爲了誰、依靠誰”這個根本問題。
首先,正確理解人民警察與人民的關係。人民警察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警民關係就如同是種子與土地、魚與水的關係,只有植根沃土,才能開花結果;只有融入水裏,才能充滿活力。無論形勢怎麼發展、條件怎麼變化,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忘,與羣衆同呼吸、共命運的立場不能變,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
其次,要充分認識開展這次大討論活動的重要意義。“爲何從警”就是要解決爲何當民警的問題,始終強調人民警察的人民屬性,切實擺正同人民羣衆的關係,增強公僕意識;“如何做警”就是要解決如何正確履職盡責的問題,以民意爲導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大力實施民生警務;“爲誰用警”就是要解決爲誰執法、爲誰服務的問題,一切爲了羣衆,立警爲公、執法爲民。
深入開展“爲何從警、如何做警、爲誰用警”大討論活動,是公安部黨委緊密結合公安機關的性質特點和職責任務,深入推進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學習教育、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從思想上解決當前公安隊伍中存在突出問題的重要手段。開展好大討論活動,對於教育引導廣大民警充分認清公安機關的根基所在、職責使命和力量源泉,進一步增進羣衆感情,站穩羣衆立場,提升羣衆工作能力,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羣衆工作,努力使廣大民警的思想作風有明顯轉變、素質能力有明顯提升、服務效能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樹立人民公安爲人民新形象,着力提升人民羣衆的安全感和滿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三,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羣衆觀念,做人民羣衆的貼心人。搞清爲何從警問題,必須把堅定的理想信念作爲首要的基本問題來解決,做到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維護執法爲民的表率。人民警察要牢固樹立公安事業的堅定職業信念和對警察職業的執着,要做到懷有對人民羣衆的深厚感情,不負黨和人民的厚望,要以快捷、公正、高效的公安工作和執行活動贏得社會公衆的信任。一切爲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是我們黨的一貫工作原則和方法。人民警察屬於人民,來自人民,人民警察爲人民,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切實增強便民爲民的服務羣衆觀念,打牢立警爲公、執法爲民的思想基礎。
要樹立民意主導警務理念,做人民羣衆的服務者。解決好如何做警問題,是新時期人民羣衆的新期待和迫切要求。一要認真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羣衆工作,努力使廣大民警的思想作風有明顯轉變、素質能力有明顯提升、服務效能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樹立人民公安爲人民新形象。二要牢固樹立民意主導警務的理念,切實解決民需,發動民衆,維護民安,做到對羣衆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羣衆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努力使各項公安工作更加順應羣衆要求、符合羣衆意願,努力讓人民羣衆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務更貼心、辦事更便利,努力爲公安工作贏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羣衆基礎和力量源泉。三要提高民警的執法素質、文化素質和法律業務知識,要培養每個民警樹立“百姓無小事”的爲民觀念,加強教育培訓,徹底根除衙門作風。
立警爲公、執法爲民,當好人民羣衆的“保護神”。解決好爲誰用警問題,是檢驗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是否具有人民屬性的關鍵所在,也是人民警察是否能當好國家政權捍衛者、平安中國建設者、公平正義維護者、羣衆權益保障者的重要意義所在。
人民羣衆受困時,首先想到的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臨危時,前往救助的還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爲人民,人民警察來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權力也來自人民,人民警察要爲人民行使執法權力。
《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三項紀律”中第一條也對人民警察進行明確紀律規定,“決不允許面對羣衆危難不勇爲”。當前,面對人情、關係的干擾,金錢、物慾的誘惑,人民警察要牢固樹立民本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密切同人民羣衆的感情,在各項執法工作中,把人民羣衆的呼聲作爲第一信號,把人民羣衆的需要作爲第一選擇,把人民羣衆的利益作爲第一考慮,把人民羣衆的滿意作爲第一標準,帶着對人民羣衆的深厚感情去執法,帶着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衛國家社會政治穩定的職責理念去工作,真正當好國家和人民羣衆的“保護神”。纔是“爲何從警、如何做警、爲誰用警”活動的目的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