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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來自湖北的小李,2010年大學畢業後到天津開發區某外資企業工作。臨近春節,小李想趁假期去泰國旅遊。他之前沒有辦過任何出入境證件,可如果回戶籍所在地辦理護照的話,不僅要請假影響工作,而且往返比較折騰,日前,他打來求助電話,想讓本報幫忙諮詢是否能夠在天津就近辦理護照,如果可以,又需要哪些手續?
記者諮詢了天津東港邊檢站民警,瞭解到公安部自2013年7月1日起允許包括天津在內的部分城市公民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根據新的政策,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未滿16週歲子女,以及在本市暫(居)住的外地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符合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請護照和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除需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就業人員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配偶、子女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如其戶口簿不能證明親屬關係,則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的大陸居民還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