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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因報道“房企欠繳3.8萬億鉅額土地增值稅”事件被任志強狠批“愚蠢無知”,時隔一個多月,央視開始反擊,矛頭直指房地產一哥萬科。
《東方時空》報道稱,吉林萬科城項目、廣州萬科金域藍灣等多個項目已經達到清繳土地增值稅的條件,但企業並未主動申報,而當地稅務主管部門並未要求企業清繳。央視稱,僅萬科一家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0億元人民幣。
對此,今日早間萬科發佈公告稱,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計提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人民幣44.35億元,此爲公司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對未來可能產生的土地增值稅進行的計提,公司不存在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公司一貫守法經營,照章納稅。集團子公司及合營聯營公司近三年合計繳納稅金約620億元,其中土地增值稅約144億元。
地產大佬任志強第一時間發微博力挺萬科,稱央視將萬科當成欠稅的老虎痛打。我不知道萬科是否欠稅。但我從央視報道中看不出萬科是否欠稅。央視沒證明已具備納稅條件的樓盤未結算增值稅。也未證明未交增值稅的餘額與這些應結算項目的關係。爲啥不採訪會計師?爲啥不採訪證監會和交易所?爲啥不把欠稅3.8萬億中的計算錯誤等造謠問題先向公衆檢討。
以下爲公告原文: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我公司2012年年報中,計提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人民幣44.34億元,爲應付未付的土地增值稅,並稱公司下屬企業開發的吉林萬科城、廣州金域藍灣、廣州柏悅灣、廣州金域華庭等四個項目,存在未及時清算土地增值稅的問題。經本公司覈實,實際情況如下:
1、根據《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文)及《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國稅發[2009]91號文)的規定,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爲以下三種情況: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經覈實,報道涉及的四個項目,均不滿足上述條件中任何一條,不屬於“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況。具體如下:
(一)廣州金域華庭項目,目前銷售比例僅爲49%,遠未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
(二)吉林萬科城項目,根據經審計的實際成本及收入測算,目前項目毛利率僅爲16%,預計清算後實際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少於預繳金額,屬於應退稅項目。
(三)廣州金域藍灣項目、柏悅灣項目,均未全部完成銷售,最近交付時間均爲2013年12月。雖然均未達到應清算條件,但項目公司已經在整理相關材料,爲清算工作做準備。??
2、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在房地產項目產生確認收入時,應根據確認收入和配比的成本。
基於謹慎性原則,對未來可能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進行合理估計,並預提準備金。此預提爲企業會計處理程序,與企業現時納稅義務無關。預提金額僅爲企業自身的估計,未來確定企業實際納稅義務時,稅務機關另有計算方法和程序,不會以企業自測數據作爲依據。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計提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人民幣44.35億元,此爲公司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對未來可能產生的土地增值稅進行的計提,公司不存在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
公司一貫守法經營,照章納稅。集團子公司及合營聯營公司近三年合計繳納稅金約620億元,其中土地增值稅約144億元。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