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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新聞敲詐,純潔新聞隊伍
“如果我還有機會重新從事新聞工作的話,一定會遵守新聞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實、客觀、全面去報道新聞,不受利益的誘惑。”陳永洲說。2013年10月30日,湖南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
組團敲詐、虛假報道、違規辦刊……新聞敲詐是新聞界一大病害,社會各界反映強烈,人民羣衆深惡痛絕。近年來,儘管各地各部門積極治理,新聞敲詐仍屢禁不絕。2013年,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專項行動,堅決防止新聞敲詐現象的擴散蔓延。
“必須治理這一現象。”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鄭保衛說,“新聞媒體要加強隊伍建設,規範業務管理。新聞記者要認清手中的傳播權和話語權是人民賦予的公權力,不能用來牟取私利。”
一批違規設立的機構予以撤銷、一批違規聘用人員予以清退、一些違法行爲被嚴肅追究責任……痛下決心、動真碰硬,一系列舉措切實遏制新聞敲詐的歪風,純潔了新聞隊伍。
——2013年初,央視《焦點訪談》曝光了《購物導報》記者李德勇在江蘇連雲港市非法設立記者站進行新聞敲詐一事。有關部門調查發現,這是一起真假記者“組團”新聞敲詐的典型案件。11月8日,李德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山西運城“9·20”假記者敲詐勒索案,案犯使用52個不同的假記者證在多地進行敲詐勒索,涉案金額達50餘萬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
——湖南嶽陽“5·02”假記者詐騙案,案犯作案30餘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
……
期間,我們看到各部門各負其責:公安部門對新聞敲詐案件及時調查取證、加大偵破力度;工商行政部門對涉嫌媒體、網站違法廣告情況進行調查處理;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對新聞媒體和從業人員敲詐行爲進行調查處理等。
我們看到社會監督力度不斷加大:有關部門開設網上舉報專區、公佈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社會舉報投訴,進一步完善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覈驗網絡系統,完善域名地址信息備案管理系統等。
我們還看到,打擊新聞敲詐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
“支持查處新聞敲詐和有償新聞,行業監管勢在必行,內部自律不可或缺。”“毫不留情地打擊害羣之馬,就是維護新聞記者羣體的清白聲譽;從嚴從快地整頓違規違紀現象;就是捍衛新聞媒體的職業倫理”“新聞敲詐和有償新聞是社會誠信的毒瘤,應予堅決打擊並嚴厲制止。”……
迴應羣衆關切沒有止境,創造良好氛圍任務艱鉅。隨着“四治一改”的深入開展,我國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必將通過實際行動進一步取信於民,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