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無良司機竟將魔爪伸向“智障女”,以千元價格將其“出售”。據福建省連城縣法院3日透露,這起拐賣婦女案已於日前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黃某以拐賣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13年1月11日,以載客爲生的黃某“瞄”上輕度精神發育遲滯同時伴有癲癇病的“智障女”李某,將其從龍巖市新羅區誘騙至連城縣,並以1000元的價格賣給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陳某(另案處理)做老婆。雙方約定,黃某先收取300元,若被害人李某能和陳某一起生活至當年年底,被告人黃某再收取剩下的700元。後陳某將被害人李某帶至家中共同生活並多次發生性關係。
2013年1月15日,被害人李某在他人幫助下向連城縣公安局派出所報案。
經龍巖市第三醫院司法鑑定室鑑定,被害人李某患輕度精神發育遲滯同時伴有癲癇病,具有部分性防衛能力。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黃某以非法獲利爲目的,將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的婦女以10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其行爲已構成拐賣婦女罪。據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