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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多歲的王老漢與30多歲的孫女士結婚後,受到子女的強烈反對,最終被逼迫到法院起訴離婚。記者3日獲悉,經通州法院法官詢問,老漢當庭表示不希望離婚,撤回起訴。
王老漢早年喪偶,四個子女均已成家,只有他獨居在通州區一個農村宅院中。孫女士三十出頭,早年離異,承租了王老漢的一間房屋。後王老漢中風臥床,孫女士悉心照料,雙方互生情愫,領取了結婚證。
近日,王老漢將孫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離婚。陪伴王老漢的四個子女情緒激動,紛紛向法官表明希望父親離婚,認為雙方年齡差距太大,不可能長時間共同生活。孫女士則表示其與王老漢感情很深,結婚後也一直盡心照料對方,不同意離婚。
經法庭詢問,王老漢明確表示提起離婚訴訟並非其本人意願,而是在四個子女強烈要求下的無奈選擇。他表示願意與孫女士繼續生活,當庭撤回離婚訴求。
庭後,法官與王老漢的四個子女進行了溝通,告知公民有婚姻自主的權利,希望四個子女尊重父親的選擇。四個子女表示,經過此事,他們也認識到父親與孫女士之間存在真摯感情,會尊重父親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