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靜海縣檢察院2013年累計查辦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14件19人,全部提出依法從重量刑建議並被法院采納,對兩名犯罪嫌疑人、一個涉案單位進行了追捕追訴,保持了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高壓態勢。近日,該院又對一起此類案件當庭提出從重處罰的量刑建議。最終,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主犯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7月期間,靜海縣子牙鎮某私營工廠在電鍍零件生產過程中,產生一些重金屬超標達100多倍甚至200倍的廢水,後通過私自修暗渠等方式排放到室外河流中,嚴重污染了環境。公安機關將有關人員抓獲後,靜海縣檢察院以污染環境罪對其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主犯有期徒刑一年。
靜海縣檢察院針對當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頻發、社會反映強烈等情況,通過采取捕訴聯動辦案、強化追捕追訴、提出量刑建議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打擊力度。(記者王赫岩通訊員陶夢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