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兩部委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周大地1月9日做客中新網視頻訪談時表示中國水價總體偏低,實行階梯水價可對居民用水有一定製約作用。
周大地表示,看中國的水資源短缺的程度,水價實際上應該有兩個含義,一個是營運狀態,要花多少錢把水乾淨的供到居民家中,這個本身有成本。第二個,實際上在水資源的分配上,國內也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很多地方的經濟發展,就因缺水受到缺水,很多生態用水也沒有保障,很多河流特別是北方都乾枯,南方由於用水過度,污染治理不夠,現在真正乾淨的水也不太容易。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供水成本的問題,二是資源價值怎麼體現,你用了別人就不能用,有這種競爭性。
周大地介紹說,真正在缺水的地方,如以色列,它平常水價可能就得十幾塊錢人民幣一噸,懲罰性水價更要一百多塊人民幣一噸,確實是在價格調整,只有少數人非常不在乎了。在中東一些地方,說看家裏闊不闊氣,不是看有沒有車,是看你院子裏面敢不敢種棵樹,因爲水比油貴。所以中國現在漲3倍,一般來講,可能在很多地方就十來塊錢,還不到以色列的基準水價。
周大地說,“我們現在在水資源短缺的情況下,少數人多用水,給點信號,儘管這信號還不太強,我覺得這個數量說明我們對於多用水還是有一定的制約的,這種價格信號的建立在我們現在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方面,還是一個很好的嘗試。但是總體來看,中國的水價還是偏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