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連日來,本報連續報道了“三非”機動車的危害。昨日記者走訪發現,一些銷售機動三輪車的商家爲了促銷商品,竟然打出“電動驅動裝置的三輪車不屬於要治理的機動三輪車”的噱頭忽悠消費者購買。
並非“燃油驅動纔會被處罰”
津塘公路上有好幾家銷售電動車的銷售點,記者走訪發現,這些銷售點不僅銷售電動自行車,還銷售各式電動三輪車。這些電動三輪車樣式各異,有帶篷子的,有不帶篷子的,不帶篷子的電動三輪車在2800元左右,帶篷子的電動三輪車樣子普通一些的要三四千元,甚至五六千元,電動四輪車價格最高,要在1萬元以上。
在一家銷售點內,記者見到了一款外形酷似長安奔奔小汽車的電動四輪車,它不僅配有天窗,車廂內還配有小電扇。銷售人員告訴記者,他家賣的車不僅外形美觀,而且開出去也很拉風,“開上路的感覺跟汽車一樣,不管有沒有駕駛證都能開。”銷售人員表示,根據安裝的電池不同,速度也不同,一般時速爲40公里。“現在在治理機動三輪車,這樣的車在市裏跑會被處罰嗎?”記者問。“不會的,這是電動車,不算機動三輪車,燃油驅動的纔會被處罰。”銷售人員肯定地答覆。
大部分生產企業爲“小作坊”
走訪一圈下來,記者發現,很多銷售點都打出了“電動驅動裝置的三輪車不屬於要治理的機動三輪車”的噱頭,忽悠消費者購買。不過,在日前發佈的天津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實施方案》中,明確指出治理對象是非法運營、非法上路、非法佔路的機動三輪車(即以電動、燃油等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以及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四輪車),治理範圍爲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及區縣政府確定的區域。
在日前召開的天津市綜合整治交通秩序專項工作會議上記者瞭解到,目前本市共有76家生產機動三輪車的廠家,其中有53家企業屬於員工在10人以下的“小作坊”,年產達100輛的企業只有12家。從目前相關部門掌握的情況來看,這些企業所生產的100多種車型,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產品,都在此次整治的範圍內。
5月起問題車輛將上限處罰
目前,本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工作已經啓動,圍繞非法運營、非法上路、非法佔路這“三非”問題,採取綜合措施治理機動三輪車。在治理區域內,提出“取締——規範——拆解”的目標,即取締“三非”機動三輪車,並全部進行拆解。規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城市快遞配送車輛和專項作業車輛。從1月至4月底,是宣傳、回購等妥善處置階段,回購日期截至4月30日。從5月1日開始,進入集中整治階段,仍非法上路行駛或運營的“三非”問題機動三輪車將會依法受到上限處罰。(記者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