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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羣男青年在市中心一家酒吧喝酒,有人酒後失德,讓其中一人的女朋友來陪酒,引起男友不滿。幾句話過來,雙方打了起來,藉着酒勁,誰都不讓誰,又各自叫來朋友助陣,兩夥人帶着棍棒打了起來。最終,不但參與鬥毆的人被打,連勸架的也被打得不輕。案件起訴到法院,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爲聚衆鬥毆。
本市“80後”男青年小王是參與者之一,他是被其中一方叫來拔闖的,檢方指控他在案件中持械聚衆鬥毆。這很麻煩,因爲“持械”屬聚衆鬥毆從重情節,只要認定,小王的起刑點即爲三年以上,由於他在此前以聚衆鬥毆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也就是本次犯罪是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罪,屬於加重情節,如果認定小王此次將獲刑四年以上。
家長一方面痛恨這個不省心的兒子,一方面又不忍心袖手旁觀,於是求助到擊水律師事務所。女律師狄妍接了這個案子後,首先了解了案情,然後立即啓動辯護律師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與法院取得聯繫,複印卷宗和會見小王,再通過會見情況結合閱卷情況,律師發現小王有可能不構成持械聚衆鬥毆。爲了使法官和檢察官認可律師的觀點同時予以採納,並在酌定量刑上給予最大幅度的寬限,律師詳細閱卷,並多次與法官和檢察官溝通,最終使得法官和檢察官同意了律師的觀點,認可了小王爲從犯的觀點,同時對是否屬於持械也進行了討論。
律師點評
狄妍律師介紹,本案法院最終認可了律師的辯護意見,對小王以從犯和普通的聚衆鬥毆罪予以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也就是說,算上小王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他可以在春節前出來,回家過年了。委託人對判決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