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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了給“哥們”拔闖,一男孩與衆人結夥到“仇人”家中,將其一家三口打傷。考慮到男孩尚未成年,河北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爲其辯護,並依法爲其爭取到了緩刑。結案後,援助律師對該男孩進行了入情入理的教育。
2012年5月21日晚,尚未成年的申某在網吧上網時接到朋友徐某的電話說有個“哥們”被欺負了,要幫忙教訓一下對方,後申某一行八人來到被害人張某某的住處,將張某某住處的門窗玻璃砸毀(經鑑定,被砸毀玻璃價值人民幣1044元),同夥張某、劉某隨即闖入張某某的住房內,持鎬把、木棍、水果刀將張某某及其妻子、兒子毆打致傷。就在幾人作案後逃離現場時,張某被抓獲。經鑑定,被害人張某某的傷情構成輕傷,其妻兒的傷情構成輕微傷。同年7月12日,申某在母親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並於當日被取保候審。經申某申請,河北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天津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範東川爲其擔任辯護人。通過分析案情,律師認爲,被告人申某實施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犯罪情節輕微,不是組織者,系從犯,只起到輔助作用。案發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法院經審理採納了辯護律師的意見,依法以聚衆鬥毆罪判處被告人申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2年6個月。其他7名同案犯也因此罪名悉數領刑。同時,申某與7名同案犯共同賠償張某某一家三口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1.8萬餘元。
結合此案,律師表示,盲目“義氣”用事、採取暴力解決問題的現象在學生羣體中時有發生。爲此,提醒廣大未成年人在產生不良情緒後要學會轉移注意力,或者給情緒一個合理的宣泄渠道,從而預防犯罪及其他惡性事件的發生。(記者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