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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去年12月24日報道了“紫樂名邸別墅業主質疑金地集團售房欺詐”。報道反響強烈,有部分業主反映金地集團該項目還存在類似的欺詐問題,業主商女士等反映稱:“其他人是少面積,至少還能使用,但我們的問題是,房子拿到手時才發現房間內最主要的採光窗戶竟然莫名其妙地沒了……這是房間內最大的窗戶,是落地窗,有將近6平方米。沒有了這扇窗戶,房間內整天都是黑的,必須要開燈。”
住戶商女士:
6平方米飄窗變成一堵牆
業主商女士的房子位於2號樓的五樓,他們是2012年2月買的房子。房子是精裝修、Loft戶型,即一層的房子被隔成上下兩層。2013年12月3日,房子辦理入住手續。“我一進屋就發現了問題,整個房間黑乎乎的,只有南面的兩個小窗戶透光。最大的窗戶本來在西側,是6平方米的落地飄窗,不知道怎麼回事變成了一堵牆。”商女士說,不但採光影響嚴重,整個屋子的通風更難以實現,本來想歡喜入住的新房,現在卻成了她的傷痛。
商女士說,賣房的時候,售樓員帶她看的樣板間有西側的窗戶,售樓宣傳單上也有圖紙,甚至簽訂的賣房合同上也標有這個落地飄窗,現在拿到手的現房怎麼就沒有了呢?經過仔細查看,發現問題出在緊鄰的一棟附樓上。“售樓員當時說旁邊的樓是一個3層的商場,我們家在5層,自然不會受到影響。現在,這個附樓蓋成了5層,剛好把我家的窗戶給擋上了。也就是說,我即使讓人把這面牆打掉,也沒有采光和通風。”
此外,這套房子的質量問題頻出,也讓商女士倍感苦惱。她說,按照合同約定,loft層高應爲4.79米,但實測僅有4.45米,即使算上樓板厚度15釐米也差了很多;屋內地面平整度偏差較大,走在地板上甚至有“深入淺出”的感覺;套內二層屋頂平整度偏差5釐米。“還有,套內牆面、結構平整度、垂直度均存在嚴重不合格現象,直接表現是壁紙不平整、結構柱出現錐形;套內二層臥室房門被空調管線盒壓住,導致2米的門淨空1.8米不到;套內二層隱蔽供暖管線被裝修施工打爆,導致屋內地板、供電線路及儲藏室門總被淹;其他地方的細節部分均存在各種問題。總的來說,我所購買的這套房產,除了衣櫃沒有大問題外,其餘的都需要重新進行裝修。”
住戶劉女士:
飄窗沒了,戶型也變了
住在6層的劉女士同樣向本報反映了類似苦惱。“按說旁邊的這套附樓是5層,不至於影響我的窗戶,但是這棟樓的樓頂有一個外跨樓梯,剛好把我西側的這扇最大的窗戶給堵上了。”劉女士說,採光、通風是一套房子最重要的部分,現在的房子與她的預期相差很大,房子嚴重貶值。“問題是,如果沒有窗戶,你就明確告訴我,我可以買別的房子。售樓的時候爲啥蒙我、騙我?金地集團是上市公司,這樣欺詐售房,是什麼道理?”
劉女士說,買房的時候,售樓員說這是一個小的兩居室,現在看到了現房,實際上卻只是一居室,“現在,售樓員不承認曾經這樣誤導我,我也拿不出有力的證據。但是,如果他們沒有騙我,我何苦去冤枉他們?金地集團說我如果不同意他們的方案,就讓我去打官司。誰都知道,打官司最少也要一年半載,耗時間耗精力,我們不懂法律,還要花錢請律師,老百姓輕易誰打得起?金地集團不認真解決問題,把我們往外推,讓我們實在失望。”劉女士說。
開發商:
售樓時有誤導,非故意
金地集團天津公司客服部相關人員接受採訪時說,該公司多次接到商女士等人的投訴,“我們也意識到這是一個問題嚴重的投訴。不過,我們不認爲存在欺詐。”該接待人員稱,關於西側窗戶的問題,他曾詢問當時的售樓員,對方說“既沒有告訴住戶有窗戶,也沒有說沒有窗戶”,因此不能說是欺詐。不過,他也查看了購房合同上的圖紙,西側和南側的窗戶部位都是同一個標誌,“這樣的圖紙的確容易讓住戶產生錯覺,西側就是窗戶。對於這一點,我們並不否認。”他同時說,附樓的高度是5層,售樓的時候,售樓員從始至終都沒有說過是3層。
樣板間有這個西面的落地飄窗,合同圖紙上也有這個窗戶。賣給客戶的房子沒有這扇窗戶,售樓員是不是應該明確告知,而不是“祕而不宣”?該接待人員稱,在這一點上,他也承認有些說不通,賣樓的時候存在誤導。
“關於飄窗問題,我們也願意做出一定的補償,但是,雙方在數額上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金地集團該接待人員稱,商女士反映的房屋質量問題,有一部分是存在的,該公司正在跟商女士協商,同意給予一部分經濟補償,但是在數額上也沒有達成一致。
該接待人員說,商女士提出的樓房層高問題,經過金地集團實地測量,並不存在,“層高不是淨高,不但要包括一層與二層間的樓板厚度,也應把一層地面的部分算上。”至於劉女士提出的“兩居室變一居室”問題,因她不能提供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該公司無法認定。本報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