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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支付時須填明細項目
財政性資金不得用於具有接待功能設施場所維修改造
部門預算不再安排市直黨政機關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經費
昨日,廣州市財政局官網發佈關於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情況的報告(穗財編[2014]4號),表示近期將盡快出臺接待費、誤餐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開支標準,完善“三公”經費管理辦法。針對部門預算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財政性資金用於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的維修改造。“三公”費用支付時須填寫明細項目。
根據該報告,目前市財政局正在草擬辦法和標準,將根據中央最新規定進行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審定。
在預算審覈方面,市財政局表示對2014年部門預算進行嚴格審覈,努力壓減一般性支出,確保“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只減不增。全面推行“零基預算”,嚴控一般性支出,提出壓減各部門2014年公用經費和車輛經費的方案,壓減資金全部用於保障民生和重點項目。
嚴控論壇慶典展會經費
停止安排所有新建樓堂館所預算,部門預算不得安排新的樓堂館所建設資金。嚴格控制辦公用房建設、裝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必須經過市發改委、市黨廉辦審覈立項後纔可以安排預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財政性資金用於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的維修改造。
嚴格控制論壇、慶典、展會等活動經費,根據市委辦公廳正在進行的清理專項行動清理結果安排預算。上述項目預算中不能包含使用財政性資金制發各種圖冊、刊物、宣傳片和紀念品的支出。
嚴格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經費安排。市本級預算單位未提供審批同意意見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不得列入部門預算安排。2014年部門預算不再安排市直黨政機關面向本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以及其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經費。
“三公”將實時電子監察
“三公”經費管理也得到進一步加強。市財政局表示,從2014年1月1日起,各單位“三公”經費支出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時,須在市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輸入相關支出經費分類科目款級科目。其中辦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須選擇車牌信息,並細化至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年審及保潔費等6個明細項目;辦理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須錄入團組名稱、出訪人員等信息;公務接待費支出須錄入接待團名稱、接待團職務級別、接待總人數、消費公務卡號等信息。以此爲基礎,市將實現對各預算單位“三公”經費支出的實時電子監察。(記者何穎思)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