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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文件規定(針對走讀小學生):
●到校時間:春季學期不得早於7時30分,秋季學期不得早於7時50分。
●在校時間:每天在校用於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包括自習和文體活動)不超過6小時。
●作業時量:小學一二年級一般不佈置課外書面作業,三四年級每天不超過30分鐘,五六年級每天不超過45分鐘。
就兩天來針對小學生上學早的連續報道,今天,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韓小雨表示,近日社會熱議的中小學生上學時間,省教育廳一直在關注和研究,調整中小學生的上學時間不是一個簡單的時間變化問題,它關係到中小學生的作息、課程安排以及家長上班與送孩子的時間銜接等一系列問題。
“我們將充分考慮部分家長提出的關於推遲上學時間的意見,同時,我們將會同交通等部門系統研究推遲上學時間可能引發的連鎖反應,比如上學流和上班流匯合,是否會給交通早高峯帶來更大壓力?還要考慮到一些家長關於推遲學生上學時間後,與家長上班時間重合,家長沒時間送孩子的擔心等。”韓小雨說。
“其實,學生和家長所困擾的到校時間早問題,深層次反映的,也是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孩子睡眠時間不足的問題。”韓小雨認爲,要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的睡眠、健康的成長,不僅僅要關注孩子的上學時間,還要關注孩子在校學習活動的時長、放學的時間、課外作業量以及家長對孩子良好作息生活習慣的培養等。
據悉,省教育廳已於去年開始組織有關人員,針對如何科學合理地優化中小學生的作息制度開展研究,相關制度的設計將結合我省全面深化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提高教學有效性等舉措,並廣泛徵求社會意見。
據介紹,我省現行與中小學作息制度有關的規定主要包括在三份文件中。一是2007年9月印發的《海南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全省義務教育學校作息時間的通知》,其中分春秋季學期對中小學上學、離校時間作出了明確要求,走讀制小學生到校時間春季學期不得早於7時30分,秋季學期不得早於7時50分。
二是2010年6月印發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爲的意見》,明確要求小學走讀生每天在校用於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包括自習和文體活動)不超過6小時。小學一二年級一般不佈置課外書面作業,三四年級課外書面作業時量每天不超過30分鐘,五六年級課外書面作業時量每天不超過45分鐘。
三是2011年8月印發的《海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爲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法定的教學安排,確保學生在校的有效學習時間。
韓小雨重申,省教育廳將在已有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合理優化中小學生的作息制度。此外,省教育廳還將指導各市縣教育局加強對中小學校落實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學生作息和提高教育教學有效性的管理,加大教育督導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個別學校的不規範辦學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