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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月17日電(李曉喻)中國政府17日公佈一項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除名”、“換名”等免徵契稅。
在中國,當房屋因買賣、贈與、交換等情況導致產權變更時,需要繳納契稅。但如果這種變更發生在夫妻之間,還要不要徵收該稅,一直備受關注。
根據最新政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爲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爲其中一方所有的;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均可免徵契稅。
這一政策已經於2013年12月31日起施行。
這項政策出臺的一個背景是,2011年8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對父母出錢爲子女買房和離婚後分割房產等焦點問題予以迴應。其中明確提出,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爲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該婚姻法新政出臺後,是否在房產證上“加名”,加名會不會徵收契稅,一度引發社會熱議。
對此,中國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隨即於2011年8月出臺政策,規定婚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爲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但這一政策雖然明確了“加名”不徵收契稅,對房產證“除名”、“換名”等要不要徵收契稅,沒有做出規定。此次公佈的新政,正是爲應對上述問題。(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