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杭州1月17日電(記者董碧水)浙江省人大常委會今天發佈公告,公佈了修訂後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據修改後的《條例》,“雙方或一方爲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相關人士認爲,這標誌着浙江完成了啓動“單獨兩孩”政策的法定程序,並由此成爲全國首個“單獨兩孩”政策落地的省份。
浙江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蔣泰維稱,浙江自推行計劃生育以來,全省累計少生2600萬人,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30年。從2010年開始,浙江老年人口規模進入快速增長期,人口結構矛盾逐步顯現。“因此,修改《條例》,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是必要的。”
此前,浙江省人口計生委研究圍繞完善現行生育政策進行系列研究論證,結果表明,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後,浙江頭5年出生數年均增長10萬人左右,此後近10年出生數量增量基本穩定在8萬人左右。
“戶籍總人口將在2026年達到峯值時間,峯值總量增加約100萬人。”蔣泰維說,常駐人口總量仍能控制在“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設定的5700萬人以內,不會對全省糧食安全以及教育、衛生、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帶來較大壓力。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