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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因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而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的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被確認爲造假立功,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黃武日前在廣東省政協的分組討論中透露,廣東省高院已就此立案審查,可能將重新審判。但關鍵的是,已於2011年春節提前獲釋的張海目前已經不知去向,“有可能跑到國外了”。對此,張海爲何能夠造假立功並獲得確認引起了外界的關注。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其實張海減刑系造假立功的事實在去年底已經得到有關部門的確認,去年11月4日,廣東省韶關樂昌市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某爲在押人員提供檢舉立功的線索信息,使之受到較輕的追訴,並收受在押人員賄賂18萬元,被該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張海與此案有關。後來廣東省高院、省檢察院也在不同場合證實了張海減刑涉及弄虛作假。
1974年出生的張海曾經自稱有特異功能,不僅替人看病,而且還辦班招徒。而從2000年開始,張海突然轉身資本市場,入主由國內36所名校發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國高科並出任董事長,一度是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但當時已經有人對他的履歷產生質疑。兩年後,張海再度出手閃電收購了危機中的中國最大飲料企業“健力寶”,出任董事長兼總裁。但後來由於張海對健力寶品牌的資本運作失敗,企業日漸衰頹,僅兩年後張海就被公司股東聯手逐出。2005年3月,張海因涉嫌作假賬、虛假投資、侵吞資金等被健力寶集團舉報並被立案調查。2007年2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張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廣東省高院二審認定張海檢舉他人犯罪立功,把原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爲10年。後來張海在獄中因有立功行爲和表現良好等又獲得了兩次減刑機會,第一次從10年減爲8年,第二次減到6年,故最終在2011年年初就提前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