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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電子警察”在城市道路交通監控系統中被廣泛應用。圖片來源:網絡圖
“電子警察”作爲高科技的交通管理手段,在城市道路交通監控系統中被廣泛應用,對公安部門的案件偵破也起到了非常大的幫助。不過正在參加2014上海兩會的市政協委員黃建也提出來一個不少駕駛員都有的感受,“電子警察”在夜間拍攝過程中閃光燈頻閃,容易誘發交通事故,爲城市交通安全留下隱患。
根據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網公佈的信息,上海目前已有3124處路口設有固定電子監控點。黃建委員在調研中發現,“電子警察”拍攝過程中,閃光燈頻閃主要發生在三種情況下:在車流密集、光線不足等環境下,閃光燈會啓動,自動進行補光;如有行人或自行車進入監控範圍,誤認爲車輛違章,啓動閃光燈,補光查看;新安裝的設備進行調試。
黃建委員委員在提案中指出,閃光燈頻閃不可避免地會分散駕駛人員的注意力,而受到閃光燈刺激的眼睛也需要時間調整視距,會降低駕駛員的觀察力和判斷力,從而引發交通事故。他建議相關管理部門對現有設施進行改進,增加光控裝置。比如:當自然光不足時,光電傳感器根據接收到的信號,自動打開路燈進行補光;自然光充足時,則自動關閉路燈;也可考慮在“電子警察”旁加裝光控照明裝置。
黃建委員認爲,通過自然光的變化便能實現路燈控制,可以滿足“電子警察”對附近路面的燈光要求,由此來避免因補光而產生的閃光燈頻閃現象,減少對駕駛人員的眼部刺激和注意力分散影響。對於部分不具備改造條件或處於調試階段的電子監控點,建議有關管理部門在路口前方放置提示、警示標牌,提醒駕駛員減慢車速。(新民網記者沈文林陳東達周燁)
(來源:新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