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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本報記者以普通乘客身份對本市火車站地區等活兒的出租車運營狀況進行暗訪。隨後,記者將在暗訪中發現的問題及視頻等資料向市客管辦進行反映。昨天,市客管辦回覆稱,根據記者的舉報執法人員覈實,菲亞達出租公司的一名出租車司機因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被依法處罰,並要求其所在公司限期整改。
1月13日20:50左右,暗訪記者搭乘號牌爲“津E193××”的菲亞達出租公司範某的出租車,從天津站世紀鐘環島河北區一側去往和平區興安路某快捷酒店。經測試,此路段行駛距離約1.8公里,打表計費應爲9元。而範某在不開啓計價器的前提下議價收取20元的車費,並出具了一張蓋有“天津地稅局監製”和“市內出租車公司專用章”的30元定額客運乘車發票報銷憑證。
昨天上午,市客管辦信訪科工作人員回覆稱,經調查,本報所報道的出租車議價、下車攬客、拒載,以及“黑出租”等問題存在並屬實,同時範某也承認自己在事發當晚違規議價收費並提供無效票據的事實。因其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20條中有關“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按照本市規定的租價標準和里程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出具客運出租汽車專用發票,不得多收費”等規定,客管部門對範某進行批評教育,令其作出書面檢查,退還此次違規收取的全部車費,並處停運3天及500元罰款。同時,還責令其所屬的菲亞達出租公司限期整改。(記者郭子斌實習生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