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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冒充電力公司員工,以能買半價電爲由,騙取兩名被害人現金計1萬餘元。日前,該男子已被北辰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期間,本市無業男青年杜某冒充本市某電力公司員工身份,謊稱能購買半價電,分別騙取北辰區居民田某、方某7500元、4000元。後杜某將上述贓款揮霍。同年10月20日,杜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鑑於被告人杜某主動投案,且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法院依法對其從輕判處。 (記者孫啓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劉志敏)